即将到来的5月,被不少驾培行业人士称为“黄金学车季”,各大驾校在火热招生的同时,对学员们的考验其实也已经开始。历年都不乏有学员踩中各类潜规则、合同陷阱,学车不顺利,即便投诉也难以维权,甚至落得“钱照两空”。
这一乱象有望被根治。近日,《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不乏亮点,包括设立“七日冷静期”、明确七类格式条款无效等,从源头上遏制了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的空间,为消费者协商、诉讼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冷静期制度”将有望倒逼行业探索新的招生模式。部分不正规驾校常用的“家人们先上车”的“忽悠式”招生模式,在“付款七天内无条件退款”的保障之下,将无处遁形。更多驾校应在招生阶段强调教学质量、服务体验,而非煽动消费者情绪,靠虚假宣传、低价引流等方式获客。
此外,《规定》对“格式条款”的规范或将击退驾校行业“退费难”的痛点。
“霸王条款”和“驾校”两个词,常在各社媒平台频繁结伴出现,不少消费者认为驾校通过“违约金”“概不退款”等条款规避责任导致退费艰难,尽管多方投诉反映,也因“双方签订的合同表示对条款的知晓和认可”而受阻。即便市民投诉至主管部门,部门也无法强迫一方按照另一方的合同外意愿执行,只能协调双方协商,不仅效率不高,也容易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其实,自从驾培行业被深圳交通部门纳入常态化监管以来,通过错峰执法、重点区域布控、无人机巡查等,不少乱象、违法违规行为被大力打击,行业的市场秩序也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规范。
当多数市民无法总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时,《规定》正式实施后,主管部门是否将更新、落地相应的管理措施,值得广大市民期待。
评论:奥一新闻记者 乔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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