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灵山镇维也纳国际酒店在门前人行道划设专用停车位,引发周边居民对通行便利及用地合规性的质疑。来看记者的实地走访。
记者来到海口灵山镇维也纳国际酒店看到,酒店门前人行道上被划设了一排停车位,部分空闲车位被锥桶等障碍物围挡。另外,还有一些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的路牙上,形成两排停车状态,一定程度上压缩了行人通行空间。
海口居民 林先生:那你本身是人行横道,他怎么能划停车位,而且就是说,哪有说国家的地,他自己划了,自己停也不给别人停,那如果说他这样做的话,人家周边商家是不是也可以做,那这样也不方便出行。
![]()
记者周边走访发现,该路段沿街商户密集,只有维也纳国际酒店在人行道上施划了专用停车标线。
海口居民:他确实来说,那样停车确实是人家过路都不好过,这是事实,知道吧。这个东西违规的,这肯定违规的,是不是。
![]()
随后记者前往酒店核实情况。经理坦言,酒店后方虽有内部停车场,但仅能停放十余辆车,而酒店有一百多间客房,车位远远无法满足住客停车需求。
维也纳国际酒店 经理 王永东:首先,我们也是100多间房,然后的话,在这儿应该有满足客人的需求吧,是吧?如果是说客人来这没有停车位的话,我们可能也是,这个酒店可能也是反映会也不好。
![]()
现场,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交警迅速到场处置,并表示将加强该路段日常巡逻管控,规范路面停车秩序。针对酒店在人行道划设车位的行为,记者同步咨询了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综合科 副科长 谢名雄:然后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的这个条例,第二十二款,这里有城市道路两侧经营场所,也就是说白了,维也纳酒店就是经营场所,应利用自有的场所合理设置那个停车场或者是停车泊位,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路,划定停车泊位并收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划定泊位收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随即到场,开展现场核查处置工作。
【现场实况】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 吴经旭:当时你们设置这个停车位是时候,你们酒店产权的界限在哪里,你要提供给我们,因为你涉及到,你自己划这个停车位,可能涉及到占用公共用地了。(行,没问题,我到时候找一下。)如果你要涉及到占用公共用地,你要把它恢复原状。
![]()
执法人员介绍,此前已针对该酒店划设车位问题上门督促整改,但酒店一直未能提供车位地块权属证明,因此案件一直未办结。执法人员现场明确:先核实地块产权,属于酒店自有产权方可使用;属于公共区域,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将依法处罚。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 吴经旭: 确认他的产权,酒店的产权先,如果要是他的产权,那么是他决定的,如果要是公共区域,我们会对他这种行为下达,那个叫他整改,如果刚才我跟他说,如果不整改的话,我们就按我们法律法规进行进行处罚。
![]()
在现场,执法人员同步协调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协同核查。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道路规划不规范,无法通过现场勘察直接判定地块权属性质。执法人员当场向酒店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酒店两日内提交地块权属证明;逾期无法提供,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执法中队 工作人员 吴经旭:这种占道划停车位就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要是违反这个规定,要进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李萍、何江洲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直播海南(ZBHN66810110)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