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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38,证券简称:瑞泰新材)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建设背景与调整历程
据了解,该项目最初于2022年10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建设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项目总投资6亿元,原计划建设期36个月,预计达产后可形成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的生产能力。
2024年4月,公司以"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及"市场环境变化"为由,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实际建成产能为年产2,8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4,624.8吨化学原料(副产品),相关产线已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投资与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亿元,其中超募资金21.88亿元。该项目作为调整后募投项目之一,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014.02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1月注销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终止剩余产线建设的原因
瑞泰新材表示,终止剩余部分产线建设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投资、优化整体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公司计划在后续有需要时再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
对公司的影响及审议程序
公司强调,终止该募投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终止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瑞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48,383.9339,326.39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31,309.3231,309.323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项目10,000.008,893.43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5,000.005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60,000.005,000.006补充流动资金35,470.8635,470.86总计190,164.11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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