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成立10个督查组,协调40名专家参与,协同旗县区对全市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一:内蒙古佰新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使用超期未检叉车
2025年12月,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佰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的停放于维修备用车间的1台叉车,未经定期检验。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二: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呼市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2026年3月,执法人员随机抽查该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维护保养的中建御澜世家小区的4部电梯,发现电梯轿厢应急照明失效,底坑存在大量废纸、烟头、废弃口罩等垃圾,且底坑存在较多积水、缓冲器存在严重锈蚀,未对电梯重要部件进行清洁、润滑、维护保养等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
2026年2月,执法人员通过线索核查发现该公司用于石墨化车间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存在非法改造加装3t副钩且未经过监督检验的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供稿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 | 特设通
出品 |中国市场监管报社“特设通”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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