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郴州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楼顶违建阳光房无法拆除的问题。对此,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从法律层面做出详细解答。
郴州网友问:
一个业主在楼顶违建阳光房,里面水电、茶桌、麻将桌齐全,我们多次打12345投诉,仍没有解决,社区一直打电话来说,但就是不上报处理,到社区就卡住没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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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
陈芳律师答:
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自搭建阳光房大多是违建,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推动拆除。
1.找物业或业委会施压:先整理阳光房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书面投诉至物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有义务劝阻并向行政部门报告违建行为,你可要求物业向违建业主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抄送你一份。若物业不作为,可向业委会反映,让业委会出面联合多名业主协商,以集体权益名义督促违建业主拆除,也可督促物业履行管理职责。
2.向行政部门投诉强推整改:你可直接到小区所属街道的城管中队提交证据举报,城管部门核实后,会依法向违建业主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若业主逾期不拆,相关部门可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若违建还存在承重、消防隐患,也可同步向住建部门、消防部门举报,多部门联动能加快处理进度。
3.走司法途径兜底维权:若行政部门处理无果,可提起民事诉讼。若阳光房影响你家采光、安全等权益,凭违建证据、自身权益受损的证明(如漏水维修单据等),向小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拆除并赔偿损失。若城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怠于履职,还可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其不作为,要求法院责令其限期处理违建。胜诉后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贺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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