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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26年4月6日,沪渝高速湖北仙桃段。代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沿快车道行驶,在前车因车流量大依次减速、停车时,自己却因跟车过近来不及刹停,追尾前方黑色小车,又刮着中央护栏继续向前冲了十几米才停下。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处置时,黑车已转移至应急车道,白车则留在快车道内,后面也没摆放警示标志,更出乎意料的是,代某居然站在中央护栏上不停向后摆手!
交警喊话代某赶紧下去到路边,他却回应道:
“没三角架,我怕后面撞车!”
原来,代某后备箱放了很多行李,把三角架压在下面难以翻找,于是便站上中央护栏充当“人肉警示牌”。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依法认定其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对其未按规定摆放警告标志的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交 警 提 醒
三角警告牌向其他车辆和人员传递的信息,清晰、准确且唯一!用树枝、行李等其他物品或是大活人充当“警告牌”,不易被后方车辆更早发现,还极可能给后方来车造成理解困难甚至误导,从而诱发更严重的二次事故!
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在高速上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要立即“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并在后方150米(夜间、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加大到200米)处摆放标准的三角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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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钟嘉宁
素材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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