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名旅客在浦东机场候机准备飞往香港时
先后遇到两名陌生人
请她帮忙携带行李箱过海关
这名旅客察觉到
可能是“水客”团伙
在利用她分摊货物
于是两次都拒绝了对方的请求
相关话题登上社交媒体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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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表示
旅途中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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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水客”?
“水客”的诱骗陷阱有哪些?
旅客如何避免被有心之人利用?
一文带你了解↓
“水客”走私犯罪危害重重
什么是“水客”?
“水客”指利用便利的通关条件
频繁携带、运输应税货物、物品
或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
从中赚取“带工费”或自行售卖
赚取商品差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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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走私犯罪有哪些类型?
传统的“水客”
自购自带自销
所有环节由一人完成
利用出入境的便利
携带大量高档酒、香烟等入境
且未申报
之后销售给国内买家
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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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的“水客”
受走私团伙雇佣
整个过程中购买、走私、销售等环节
都有明确的分工
他们将货物“化整为零”
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走私入境
入境后将货物再包装后“变零为整”
在境内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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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团伙不仅会自己运输货物
还会寻找普通游客
让他们成为临时“水客”
普通旅客通常不了解走私的严重性
偶尔帮助亲朋好友携带商品
或被“水客”团伙诱骗、胁迫参与走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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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掉入“水客”团伙陷阱
这些法律红线不要碰
旅客过海关当心被
“水客”团伙诱骗
成为他们的“搬运工具”
“水客”诱骗陷阱有哪些?
替他人暂存物品
陌生人以“暂时放一下”
“帮忙看管”等理由
请旅客代为保管或携带物品、行李箱等
这些物品中往往可能夹藏违禁品
(如珍贵动物制品)
旅客一旦答应
便可能在不知情下涉嫌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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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作“运毒工具”
一些“水客”以支付“带工费”
“辛苦费”为诱饵
委托旅客将某些物品
从境外带入境内
这些物品可能藏有毒品或其他非法物质
旅客收钱带货后沦为“运毒工具”
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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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个别导游利用携带超量物品
导游可能利用游客的信任
安排多名团员分别携带
少量物品分散入境
每人的物品看似不多
但合起来远超个人自用合理限额
属于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旅客在从众心理下
不知不觉参与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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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帮”“水客”运输货物
会被认定为共同走私犯罪吗?
“水客”行为涉嫌犯罪
可能涉及走私、偷税
非法经营、洗钱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多种犯罪
具体罪名和处罚取决于
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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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在知情情况下或者无意中
“帮”“水客”运输物品
是否会被认定共同犯罪?
在认定共同走私犯罪时,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出发,以主客观相统一、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中心,考虑各个行为人客观行为的共同性,犯罪故意的联络性,综合多种因素,考量多项证据,来完成对“水客”共同走私的事实认定。
过关带行李当心被利用
出入境小贴士要牢记
旅客出入境需按要求
申报超额限制等物品
同时旅途中提高警惕
避免被有心之人利用
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
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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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自用
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在
“合理自用数量”内
(“自用”:指本人使用或馈赠亲属而非商用)
“合理数量”指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地
和居留时间等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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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额度
个人进境行李物品的价值
应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
对于超过5000元的行李物品
海关仅对超出部分进行征税
对于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
则对该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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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
海关在进出境口岸均有申报通道
进出境旅客如携带有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上列明的应申报物品
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但无论是否有申报物品
旅客均有义务配合海关进行李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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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中擦亮双眼
拒绝任何来路不明的委托携带请求
别让你的好心
成为“水客”犯罪的掩护
监制丨郑弘 制片人丨毕磊 主编丨毛玥尹 编辑丨陈婧湜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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