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 屈庆春
“今年第一季度特别明显,线上平台的假冒保健品少了一大半,我们稽查压力小了很多,企业经营效益也在上涨。”4月17日,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张璐,拿着前一天刚公布的公司一季度报告,语气振奋。
这份看得见的向好变化,背后是司法公正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6名“00后”组成制假售假团伙,生产销售假冒百合生物经营的“华喜达”“百合康”品牌保健品,被威海中院判赔689万元,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的尘埃落定不仅震慑了市场乱象,也给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一切要从一位上海消费者的举报说起。
“有一位上海市民买到了假冒‘华喜达’的保健品后,发现包装略显粗糙,外观与平时购买的正规产品有异,便向上海警方递交了线索。”该案主审法官、威海中院民三庭庭长张丽萍告诉记者,正是这一举报,揭开了一个藏在外省某乡村民房里的制假网络:6名“00后”组成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人对接货源、掌管资金,有人负责贴标、装盒、生产,有人管理仓库与网店销售。他们购入无标瓶装胶囊,搭配假冒的“华喜达”“百合康”商标与包装盒进行组装,随后在电商平台注册55家店铺大规模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达600余万元。
因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6人已被上海长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事处罚之后,威海百合生物为挽回品牌声誉与市场损失,向威海中院提起民事诉讼,明确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
2025年7月,该案在威海中院开庭审理。
6名“00后”被告对侵权事实没有抵赖,可一谈到赔偿金额,几人瞬间激动起来,你一言我一语,当庭喊冤:“我们是开了很多店不假,但利润薄啊。实际挣到手的钱不多,按销售额罚我们,太不合理了。”“我们已经被判过刑了,凭什么还要再赔这么多钱?”……
回忆起开庭时的情景,张丽萍告诉记者:“当时被告明明知道生产销售的是假冒保健品,却长期把侵权当成主业,形成生产、仓储、销售完整链条,在电商平台大面积扩散。并且,他们所售产品是入口的保健品,劣质假货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情节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侵权获利约342万余元,以此为基数,适用1倍惩罚性赔偿,判决6名被告共同赔偿威海百合生物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89万元。2025年10月,被告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全程旁听庭审的张璐深受鼓舞:“企业生产的是保健食品,做出好的产品是发展基础。假冒产品不仅影响企业声誉与效益,还可能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在企业知识产权遭受侵犯时,法律的保护与我们维权的决心形成良性互动,能让民营企业更有信心、走得更远。”
责编:李金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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