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微信:13551687898
——— 以上图片为广告———
近日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
关于秸秆焚烧分类管控的通告
通告涵盖管控区域、具体要求等
具体详情如下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秸秆焚烧分类管控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全县秸秆焚烧区域实施分类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类管控区域范围
(一)禁烧区:蜀北街道、滨江街道、满福街道、南隆街道、老鸦镇、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和高压电线附近区域。
(二)限烧区:除划定的“禁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分类管控具体要求
禁烧区:秸秆等生物质应收尽收、综合利用,全年禁止焚烧。
限烧区:秸秆等生物质统一组织、有序焚烧,秸秆未晒干不烧、未统一安排不烧、早晚和阴天不烧;秸秆充分晒干后,在干部的组织下,讲究方法摊开焚烧。
三、违规焚烧秸秆相关处罚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以法典规定为准)。
监督电话:南部生态环境局:5522587,南部县农业农村局:5526323,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5531500。
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
南部县农业农村局
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云上南部
![]()
关注南部印象微生活
![]()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本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于网友评论,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证实或赞成其描述。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