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可不是空话!一场跨越6年半的追缉,直接把涉案乱港分子打回原形!21岁的陈昫菁从澳洲返回香港,刚落地就被警方盯上!就因为她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在炮台山一带非法藏激光装置和喷漆,如今被正式起诉,案件两度提堂,保释条件虽有微调,但该算的账,一分都少不了!
这事儿明明白白告诉了那些潜逃海外的乱港分子们,别以为当年逃得快,就能一跑了之!只要敢参与乱港、触犯法律,不管逃到天涯海角,迟早被揪出来法办!有网友喊话:移英、移加的乱港逃犯们,别再躲了,赶紧回来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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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家说一说这位涉案乱港分子。陈昫菁,21岁,报称是赌场职员。她的乱港黑历史,要从2019年9月8日说起。根据控罪详情,当天她在香港炮台山电气道218号到英皇道147号之间的油街路段,没任何合法理由,就揣着两个能发射激光的装置,还藏了3罐喷漆,想在乱港闹剧里搞事情,想必大家都懂她拿这些东西是要做什么吧。
最可笑的是,陈昫菁在2019年涉案后,被警方抓过一次,却揣着侥幸心理,压根不想配合调查、接受惩罚,反而连夜逃去澳洲,一躲就是6年半。她大概以为,时间一长,这事儿就翻篇了,以为逃到国外就能高枕无忧?大错特错!她严重低估了香港法治的决心和力度,近期居然敢冒险回港,结果刚落地,就被警方当场抓获,直接以两项罪名起诉:“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接下来等待她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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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第一次提堂,是在东区裁判法院。控方当场亮明态度:这种乱港分子潜逃这么多年,案件必须查深查透,得完善证据链、确认证人身份,所以申请让她暂时不用答辩,先把案件押后,同时坚决反对她保释!毕竟她有潜逃前科,万一再跑了,不仅影响案件审理,更是打法治的脸!
面对控方的反对,辩方还想替她洗白,申请保释,嘴硬说陈昫菁在澳洲待了这么久,没有逃避审理的意思,这次回港也是主动配合。但裁判官高伟雄心里门儿清,但结合她的潜逃前科和涉案性质,慎重考虑后,最后还是作出裁决准予保释。
条件是必须交1万块保释金,而且规矩不能少:保释期间不准离开香港,必须住在报称的地址,每周还要去指定警署报到两次,就是要把她的行踪盯死,绝不给她再次潜逃的机会!当天,法院就把案件押后到4月21日,接着查,坚决要把她的罪证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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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案子如期第二次提堂,由裁判官林子康审理。控方再次申请押后,理由很明确:要进一步索取法律指示,把审理准备做足,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乱港分子,一定要把案子办得明明白白、毫无漏洞。可辩方还在死磕,找各种借口辩解,说案发都6年半了,同案的人都处理完了,陈昫菁也做好了答辩准备,不想再押后,甚至还抱怨每周报到两次影响她工作,简直可笑至极!
别忘了,当年这些乱港分子搞破坏,打砸抢烧、伤害无辜,把香港搅得鸡犬不宁,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多大的伤害?现在居然还好意思以“影响工作”为由,要求简化审理程序,纯属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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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林子康综合考量后,还是采纳了控方的押后申请,把案子再押后到6月2日,就是要确保审理公正,不留下任何隐患;同时,看她还算配合调查,也网开一面,把每周报到次数从两次改成一次,其他保释规矩不变!这不是纵容,是法治的包容,但包容不代表放任!
划重点!根据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条例》,没有合法权限就藏违禁武器,本身就是犯罪;而激光装置在公众场合用,很容易伤到别人,被明确列为攻击性武器。另外,“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这罪名,一旦坐实,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坐牢,这就是香港法律的底气,专治各种乱港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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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2019年的风波,一群乱港分子被外部势力当枪使,为所欲为搞非法集结、刑事毁坏、纵火,打砸抢烧无恶不作,不仅破坏了香港的社会秩序,更践踏了法治底线,害苦了广大香港市民。
香港警方从来没松懈过,一直坚守岗位、依法执法,对所有乱港涉案人员全面追缉,迄今为止已经抓了几千人。其中就有不少像陈昫菁这样的,以为移去英国、加拿大,就能逃避制裁,简直是自欺欺人!这次陈昫菁被起诉、两度提堂,就是给所有潜逃境外的乱港分子敲警钟: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躲是躲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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