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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喻,证券代码:300205)4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参股的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因股权回购纠纷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0.50亿元,目前仲裁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ST天喻作为昌喻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非本次仲裁的当事人。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源于2021年9月昌喻投资与北京载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载川”)等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协议,昌喻投资以6.5亿元受让北京载川持有的重庆鲲鹏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支付”)股权,最终持有其10.84%股权。同时补充协议约定,若鲲鹏支付未完成业绩承诺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上市,昌喻投资有权要求北京载川等按年化12%复利回购股权,北京载川并将其持有的鲲鹏支付19%股权质押给昌喻投资。
因鲲鹏支付未实现上市目标且业绩未达标,回购条件触发。2023年4月各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由北京载川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鲲鹏支付2.10%股权(回购本金1.26亿元),并约定若鲲鹏支付2023年业绩未达标或2024年底前未上市,剩余8.74%股权回购条件亦触发。此后,鲲鹏支付2023年业绩仍未达标且2024年底未上市,北京载川亦未按约足额支付2.10%股权回购款。昌喻投资已于2025年10月经合伙人决议解散并委托清算人,清算人遂提起本次仲裁。
昌喻投资的仲裁请求主要包括:
- 要求北京载川支付2.10%股权剩余回购款8823.12万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793.48万元(暂计至2026年3月22日);
- 要求北京载川支付8.74%股权全部回购款8.77亿元及迟延付款违约金6655.11万元(暂计至2026年3月22日);
- 要求鲲鹏支付、罗峰、黄资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要求对北京载川持有的鲲鹏支付19%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
- 要求四位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ST天喻表示,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自2025年9月9日披露相关仲裁公告以来,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353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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