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可要是去开个房都能被全网“现场直播”,这河走的也太让人后背发凉了吧!
4月20号,滨州传媒网和闽南网爆出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事儿。安徽合肥某高校旁边的一家名叫“小舍”的民宿,硬生生被不法分子搞成了“地下直播间”。你以为关上门就是自己的私密小天地?错!床正上方可能正有一只眼睛,把你的一举一动明码标价卖给别人看。
咱们先盘盘这背后的套路,简直比电视剧还狗血。
大学周边的民宿,平时客源是啥?无非就是两类:一类是情侣约会,图个方便;另一类是女生结伴考前突击,图个安静。这不,那些藏在暗处的“蛀虫”就盯上了这块肥肉。
有个专门反偷拍的博主张大哥,无意间溜进了一个见不得光的非法网站。好家伙,里面的画面直指“小舍”民宿的内部。人家情侣在里面亲热,这些家伙就在外头开直播、录屏;几个女学生进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居然也成了别人屏幕里的“福利”。更离谱的是,这帮人还在直播间里带节奏,聊周边去哪玩、上哪订房,硬是靠这些偷摸来的画面吸粉捞金。
事情一捅出来,最慌的除了那些住过店的学子,还有这民宿的老板。老板直喊冤,拍着胸脯说自己压根不知道有这玩意儿,铁定是哪个住客顺手安上的,现在人家自己都已经跑去派出所报案了。
可话说回来,冤就有理了?真要追究起来,这笔账可没那么容易算清。
咱们从法律的角度掰扯掰扯。那些安摄像头、传视频赚黑心钱的,妥妥的刑事犯罪。《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蹲两年大牢没跑;要是再沾上个“牟利”的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逃不掉的。除了进去踩缝纫机,还得给受害学生们赔精神损失费,该删的删,该道歉的道歉,一个都少不了。
那民宿老板呢?想当甩手掌柜?没门!《民法典》第1198条早就备好了“紧箍咒”。客人是在你店里出的事,你作为经营者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自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平时检查到位了。要是拿不出证据,就算摄像头不是你装的,你也得掏腰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监管部门查实你平时管理稀拉糊涂,停业整顿、罚款也是分分钟的事。
目前,这案子已经按刑事犯罪交到相关部门手里了,屋里的那些“眼睛”也全被拔了个干净。不少曾经在这家店落脚过的学生,急得团团转,天天联系博主想确认自己有没有“中招”,警方也正在根据登记记录一家家核实受害者。
老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帮偷拍贼为了几两碎银,硬是把民宿变成了“楚门的世界”,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铁拳。但同时这也给所有出门在外的人提了个醒:防人之心不可无,进屋先拉窗帘、关死灯,拿手机扫一扫角落里有没有反光的小红点。毕竟,在这个连针孔都能联网的时代,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才是出门在外最该上的一堂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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