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此次变更是为了遵循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公告指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以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与披露等多个方面。公司表示,此次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评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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