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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引言:2010年,母亲全款77万买房,因担心未来限购,
将房子登记在还在读大学的儿子名下。
十年后,儿子结识“朋友”,
两人火速成立空壳公司,
挂失房产证、伪造交易、0元过户——
市值180万的房子,一夜之间成了“公司资产”!
母亲震惊起诉:
✅ 这房是我买的!
✅ 他们根本没付一分钱!
✅ 这是赤裸裸的恶意串通!
儿子却辩称:
❌ “这是你送我的,我有权卖!”
❌ “公司是我控股,不算损害你利益!”
❌ “现在股权都转了,跟我没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
�� 买卖合同无效!
�� 房子必须原路退回!
这起案件为所有“借子女名买房”的父母敲响警钟:房子写谁名,不等于就是谁的——但若被恶意转移,必须立即行动!
一、案情还原:一套房,一场精心策划的“资产掠夺”
本案核心人物与主体如下:
李秀兰(化名):原告,母亲;
李浩(化名):儿子,原房屋登记人;
王磊(化名):李浩“朋友”,合谋者;
甲公司(化名):空壳公司,用于接收房产;
房屋:北京房山一号房屋(2010年购入价77万元,2020年市价约180万元)。
关键时间线:
2010年4月:李秀兰全款77万元购买一号房屋,因担忧未来政策变化,登记在正在读大学的儿子李浩名下,房产证由她本人保管;
2020年10月:李浩结识王磊,对方得知其名下有房后,提议“用房产装点公司门面”;
2020年10月12日:两人注册甲公司,无实际经营;
随后:李浩在王磊唆使下,隐瞒母亲,挂失补办新房产证;
2020年11月9日:李浩以“出卖人”身份,与自己控股80%的甲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售价仅20万元,且未支付任何对价;
2021年初:李秀兰偶然发现房子已过户至甲公司名下,震惊不已;
2021年2月、3月:李浩先后向母亲出具两份书面说明,承认:
“房子是您全款买的,我只是挂名”;
“王磊让我挂失房产证,说不能让您知道……他让我转账29万又转回给他指定账户,那人我根本不认识。”
二、法庭交锋:是“合法处分”还是“恶意串通”?
李浩与甲公司辩称:
2010年尚无限购政策,房子就是母亲赠与;
自己是公司大股东,把房过户给公司等于“左手倒右手”,未损害自身利益;
股权已全部转让,现与公司无关,不应担责。
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
房屋确系李秀兰全款出资购买,且长期由其保管房产证;
李浩亲笔《证明》明确承认“借名买房”事实,否认赠与;
交易过程极不正常:
售价远低于市场价(20万 vs 180万);
无真实付款;
通过虚构“股东借款”走账,资金当日回流;
甲公司设立目的单一:仅为接收房产,无其他业务;
迅速转让股权,意图切断李浩与房产的法律联系,明显具有逃避责任、损害李秀兰权益的故意。
法院结论:
李浩与王磊(实际控制甲公司)明知房屋实际出资人为李秀兰,仍合谋通过挂失、虚假交易、股权转移等方式剥夺其财产权益,构成《民法典》第154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应属无效。
三、判决结果:合同无效,房产原路返还
法院判决:
确认李浩与甲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甲公司须在7日内协助将一号房屋产权重新登记回李浩名下,并将房屋返还;
过户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这意味着:
房子物归原主(名义上先回到李浩名下);
李秀兰可另行起诉李浩,要求确认自己为实际所有权人;
王磊及甲公司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如涉嫌诈骗、虚假诉讼)。
四、律师警示:借名买房三大致命风险
风险一:登记人反悔或被操控
一旦子女成年、交友不慎,或受他人蛊惑,可能擅自处分房产。本案中,李浩轻信“朋友”,沦为他人掠夺资产的工具。
风险二:0元/低价过户难追回
若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原权利人可能无法追回。但本案因明显恶意+无真实交易,才得以胜诉。
风险三:证据缺失则败诉
若李秀兰无银行流水、无儿子书面承认、无居住管理证据,仅凭口头主张,极可能败诉。
给父母的建议:
保留全部购房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
签订书面借名协议(哪怕只有一页纸);
定期查询房产状态,防止被挂失、抵押、过户;
一旦发现异常,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结语
李秀兰赢回了房子,但过程十分艰难。此案再次证明:亲情不能替代法律防护,信任必须建立在证据之上。 若您正面临类似“子女擅自处置借名房产”的危机,请立即联系专业律师,启动确权与追索程序!
【本文由借名买房律师靳双权团队撰写,聚焦借名房产被恶意转移的维权路径,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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