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野太阳
有人陪家人看综艺时,因节目中关于律师保密协议的内容引发争执,核心问题直击人心,律师明明知道委托人是杀人犯,还帮他辩护、藏着真相,这律师到底有罪没罪?
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认出这是著名的快乐湖抛尸案,另一方则坚定认为知情不报就是帮凶。
不妨深入聊聊这起吵了半个世纪的案子,解开这个普遍的困惑。
这事得从1973年的美国纽约州说起,有个叫格鲁的人,因为涉嫌谋杀被抓了,他找了两位律师,阿玛尼和贝尔格,帮自己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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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一场普通的辩护案,结果会面的时候,格鲁直接摊牌了,不仅承认了被指控的那起谋杀,还说自己另外杀了两个人,甚至在地图上画了埋尸的地方,就在快乐湖附近。
两位律师也是实在,拿着地图就去找到了尸体,亲眼确认了格鲁说的是真的。可接下来的半年,俩人却像被施了魔咒,全程沉默。
那段时间,受害人家属天天在电视上哭着哀求,希望知情者能给点线索,让亲人入土为安,可阿玛尼和贝尔格愣是一句话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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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治时代网的说法,这其实是律师的核心义务,坚守对委托人的保密,哪怕知晓犯罪真相。
纸终究包不住火,后来格鲁在法庭上,自己把另外两起谋杀案说了出来,这下公众炸了锅,才知道原来那两位律师早就知情,却看着受害人家属苦苦煎熬。
一时间,阿玛尼和贝尔格成了众矢之的,铺天盖地的谴责砸过来,大家都骂他们冷血、没良心。
检察官也没闲着,直接以知情不报为由,把他俩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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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儿不是个例,中新网曾经报道过“黄静案”,有律师被指擅自公开委托人的会见笔录,被索赔百万精神损失。
这和快乐湖案刚好相反,一个守秘被骂,一个泄密被追责,可见律师的保密义务,从来都是双刃剑。
这场官司闹了很久,最后法庭的判决让很多人意外:阿玛尼和贝尔格,无罪!法官说,律师的保密义务是法律规定的,他们的沉默没有违法。
可法律上无罪,不代表能过得了公众这关。
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贝尔格直接放弃了律师职业,再也没碰过这行,阿玛尼也从律所的合伙人,变成了单打独斗的个人律师,事业一落千丈。
可能有人会问,这破制度到底是怎么来的?其实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那时候更像是骑士精神,觉得逼律师说委托人的秘密,是侮辱律师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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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8世纪启蒙运动后,人们才开始讨论,难道为了律师的荣誉,就可以隐藏真相吗?而现在,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有明确的规定。
就说咱们中国,如果律师会见时知道委托人在替人顶包,只能选择继续辩护或者解除委托,绝对不能揭发。
还有2017年澳大利亚的“X律师案”,法治时代网报道过,一位律师当了警方线人,泄露委托人信息送22人入狱,最后被认定是破坏法治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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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就是制度的选择:宁愿让个别真相暂时被隐藏,也要保住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信任,不然以后没人敢跟律师说真话,普通人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就没了依靠。
有夫妻围绕此案讨论至深夜,其中一方仍觉得律师不近人情,但也承认,若打破这一制度,可能会滋生更多冤案。
阿玛尼说的一句话很有道理:他不是在为格鲁辩护,是在为宪法辩护。
律师不是法官,也不是检察官,他们的职责是守护程序正义。
这场法治与道德的博弈,没有绝对的输赢,而我们愿意去讨论它,就是法治最珍贵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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