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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震动国际文博界的重大进展传来:法国国民议会以170票一致赞成的压倒性结果,正式批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物返还立法。该法案核心条款明确授权,大幅优化殖民时代非法获取文物的返还机制——其中特别涵盖167年前通过不正当手段从我国攫取的大批稀世珍品。这意味着,阔别故土逾百年的中华瑰宝,终于踏上了系统化、制度化回归的坚实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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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高票通过的法案,并非仓促决策,而是历经多年跨部门研讨、学术论证与公众听证的成果,折射出全球范围内对文化财产权属伦理的深刻反思与价值重校。法案适用时段精准锚定于1815年11月至1972年4月之间,恰好完整囊括1859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军在我国实施大规模文物劫掠的历史窗口期,时间维度高度吻合,法律指向清晰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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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渠道披露,此次纳入返还清单的文物群组极为丰富:既有圆明园昔日殿堂中陈列的御用陈设与工艺杰作,亦有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封存千年的写经卷轴与绢画残片;还包括甘肃大堡子山秦公陵园遗址遭盗掘后流散的青铜器构件、金箔饰片及礼器残件。每一件都深嵌中华文明演进的基因密码,凝结着先民智慧结晶,其历史纵深、审美高度与科研潜力,远超物质形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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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不少人尚未意识到,167年前那段风雨如晦的岁月里,大量承载中华文明精魂的实物遗产,被列强借战争之名强行掳掠,或经地下黑市层层转手,持续输往欧洲各地。作为当时主导性殖民力量之一,法国所占掠文物数量庞大,仅圆明园一地,即有难以计数的玉器、珐琅、瓷器、书画等顶级藏品被成批运离,其中相当一部分至今仍静置于枫丹白露宫中国馆幽深展厅之中。
本次法案最具开创性的制度突破,在于彻底松动了长期束缚文物返还的刚性法律枷锁——即“国家公共财产不可让渡”原则。法国通过修订《公共财产法典》相关条款,将确证为殖民时期非法所得的文物,从国有资产范畴中依法剥离,赋予其独立可处置属性。今后此类文物返还,无需启动冗长国会立法程序,仅凭政府行政令即可完成法律确权与实物移交,实质性打通了制度性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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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法国首次向我国移交流失文物。早在2015年,在中法两国政府高层推动与民间文保力量协同下,32件源自甘肃礼县大堡子山遗址的春秋早期秦人金饰片成功回流祖国,现由甘肃省博物馆系统收藏并公开展示,成为双边文化遗产合作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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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批秦代金饰片的归途同样布满荆棘。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甘肃礼县一带古墓盗掘活动猖獗,大堡子山遗址遭受毁灭性破坏,现场盗洞密布如蜂巢,高峰时期单日聚集盗墓者逾两千四百人。这些金饰片正是彼时被盗掘出土后,经多层中介走私至法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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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2005年,我国启动国家级海外流失文物专项调查工程,才逐步锁定这批金饰片的流转轨迹。追索团队综合运用遗址土壤微量元素比对、考古地层记录复原、海关档案交叉印证等多重技术手段,构建起严密完整的证据体系,最终无可辩驳地确认其原始出土地为我国大堡子山秦公陵区,为后续交涉提供了坚实法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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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这批金饰片已被法国私人藏家无偿捐赠予国立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依据当时法国法律,国有机构接收的捐赠物即自动转化为不可转让的国家资产,归还工作一度陷入法律僵局。最终,经中法双方多轮磋商,捐赠人主动撤销原有捐赠协议;其中一位关键藏家更专程赴京,在庄严仪式中亲手将28件金饰片交付我国文物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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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国之外,近年来全球多国相继迈出文物返还实质步伐。每一次交接,都是对历史真相的郑重确认,更是人类文明共识的温暖回响。2013年,法国皮诺家族宣布将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铜像中的鼠首与兔首无偿赠还我国——这两尊兽首,正是1860年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时劫掠而出,漂泊异域整整一百五十三载后终返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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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美国司法部主导发起“长城行动”,向我国移交14件重要流失文物,包括北魏赤陶鞍马、北齐石灰岩佛立像等跨越多个朝代的代表性遗存,填补了我国早期佛教艺术与雕塑史的关键缺环。它们的归来,不仅极大充实了国家馆藏体系,更标志着国际社会对我国文物主权与文化尊严的普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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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荷兰一位资深收藏家基于良知与道义,主动提出将一尊疑似福建籍千年肉身坐佛“章公六全祖师像”归还我国。该佛像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盗出境,流落海外二十余载。经多方不懈努力与专业鉴定,最终实现历史性回归,成为民间力量参与文物追索的典范样本。这些实践路径,与此次法国立法行动遥相呼应,共同诠释着文明自我修正的内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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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我国文物主管部门联合统计,当前散佚海外的中国文物总量逾千万件,其中约150万件系近代以来因战争劫掠、盗掘走私等非法途径流失,广泛分布于全球数十个国家的公立博物馆、大学机构及私人藏家手中,构成中华民族集体记忆中一道绵延未愈的文化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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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此次以170:0全票通过文物返还法案,不仅为我国构建系统性追索机制提供了全新法律支点,更在全球范围内树立起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范本。过去我国文物追索长期依赖个案谈判、外交斡旋与情感呼吁,而本次立法突破,有望推动整体工作模式实现历史性跃升——从“一事一议”的被动应对,转向“依规办事”的主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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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的是,该法案尚待法国参议院审议通过并完成总统签署程序后方能正式施行。但国民议会全票通过这一事实本身,已充分表明:在法国社会各阶层、各党派之间,关于正视殖民历史、纠正历史不公、履行道义责任已形成高度政治共识。这种直面历史的勇气与担当,值得高度肯定与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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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追问:为何这些承载民族血脉的文物,需耗费百年光阴方得重返家园?事实上,每一件文物的回归之路,皆是法律、外交、科技、舆论与人文精神交织作用的结果。它既仰赖文物工作者数十年如一日的线索追踪与证据夯实,也离不开国际公约框架下的规则博弈,更需要各国公众文化自觉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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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此次立法行动,表面看是一次技术性法律调整,实则释放出深远的价值信号。它打破了欧美主流博物馆长期奉行的“持有即合法”惯性思维,加速催化全球文化遗产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平衡、包容的方向演进,也促使更多国家开始审慎评估自身馆藏中可能存在的非法来源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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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而言,文物从来不只是静态的物质遗存,而是流动的中华文脉、可触摸的历史年轮、会呼吸的精神图腾。每一次流失文物的归来,都是对断裂记忆的接续,是对文化根系的加固,更是对民族自信的深情唤醒。它们携带着祖先的哲思、匠人的体温与时代的气息,其回归过程本身,就是一场面向全民的历史教育与文化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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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国文物返还法案的落地推进,一条清晰可行的制度化回归路径已然铺展。我们热切期盼,更多国家能以法国为镜,秉持历史正义与人文良知,主动梳理馆藏来源,积极开启对话协商,让那些散落天涯的中华文明信物,循着法治之光、道义之桥与情感之线,陆续踏上归家之旅,在故乡的土地上重新焕发生机,讲述属于全人类的文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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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回归,从来不是尘埃落定的句点,而是薪火相传的崭新序章。当这些穿越百年风雨的国之重器重归故土,它们所封存的历史叙事、所蕴含的哲学智慧、所激发的文化认同,将被新一代观众真切感知、深入理解、自觉传承。这不仅是对过去的致敬,更是面向未来的庄严承诺——守护好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沃土中根深叶茂、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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