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我局接到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线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线上监测中发现,滕州市孙某某食品店(对外名称:某某高端儿童辅食店)涉嫌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经查,该店经营的猪肉脯声称面向婴幼儿作为辅食,存在多项违法事实:1、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2、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食品经营许可项目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4、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案涉案货值金额1920元,违法所得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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