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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4月13日17时16分,大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天香八一路口有2辆摩托车涉嫌飙车炸街。
接到指令后,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取视频监控,循线追踪、精准研判,迅速锁定两辆涉事摩托车号牌:鲁BY***2、鲁RZ***2,并将案件推送至机动中队依法处置。机动中队民警依法传唤两名驾驶人到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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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0时许,两名当事人驾车到机动中队接受核查。经现场检查核实:鲁BY***2摩托车存在拆除消声器、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且存在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鲁RZ***2摩托车车辆状态正常,未发现非法改装,但驾驶人存在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核查结束后,大队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鲁西新区分局汇报。分局高度重视,组织法制部门专题研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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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赵某安驾驶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其同时存在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 。驾驶人周某洋存在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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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名驾驶人均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骑行。
案例二
4月10日,经支队情报信息化大队分析研判,发现八一路路段有摩托车涉嫌飙车炸街。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度机动中队开展专项查处,机动中队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传唤至大队接受处理。
4月15日,摩托车驾驶人到大队接受处理。经查,该车未发现非法改装情形,但驾驶人存在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 第七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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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详细讲解“飙车炸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提升其交通安全意识。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驾驶摩托车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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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交管直属一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多警联动、精准发力,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同时,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对非法改装、追逐竞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飙车炸街”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共同守护安静、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菏泽交警直属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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