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瓯江大厦业主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作出终审判决,成功撤销一审错误裁判,认定案涉款项为个人之间借贷,与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无关,彻底驳回被上诉人要求197户业主共同承担10万元债务的无理诉求。
该案从当事人委托到二审开庭不到5天时间,面对业主不懂法律、前期证据匮乏的困境,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姚海珍律师临危受命,凭借专业素养与细致研判,从一审庭审录音、留置送达中揪出本案关键破绽,戳穿虚假诉讼套路,以最快速度、最优结果守护了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
一、时间紧、任务重:5 天内完成全案攻坚
瓯江大厦业主均为普通百姓,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事发突然,业主委员会在二审开庭前不到5天才紧急委托律师。时间紧迫、证据缺失、一审不利判决在前,姚海珍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调取一审卷宗、庭审录音及双方全部证据材料,放弃休息时间反复聆听、逐字核对一审庭审录音,在海量信息中寻找案件突破口。
二、抽丝剥茧:从录音中锁定虚假诉讼真相
通过反复梳理一审录音与证据,姚海珍律师精准还原案件事实:被上诉人黄某以“物业公司垫付工程款”为由起诉,要求瓯江大厦业委会偿还10万元,但真实情况是 ——该笔款项系黄某个人出借给前任业委会主任应某的私人借款,与业主、业委会毫无关联。
三、关键事实清晰浮现:
1.借款纯属私人交易:黄某明知应某身负巨额债务、系失信被执行人,仍因对方承诺 “10天还钱、双倍偿还” 的高利承诺出借资金,纯属个人高利放贷行为;
2.主体完全不适格:借款发生时,第四届业委会已任期届满近一年,应某无权代表业委会,且无任何业委会会议决议、借款凭证;
3.陈述前后矛盾、涉嫌造假:黄某声称 “多位业委会成员要求其垫付”,经核实相关人员均不知情,系虚假陈述;
4.恶意转嫁风险:黄某明知起诉应某个人无法执行回款,刻意虚构 “公司垫付工程款” 事实,企图将个人放贷损失转嫁给大厦 197 户业主分摊。
四、精准亮剑:当庭戳穿骗局 二审完胜
在二审庭审中,姚海珍律师结合新查明事实与完整证据链,清晰阐述本案名为业委会债务、实为个人借贷,涉嫌虚假诉讼的核心观点,指出一审程序与实体认定双重错误,明确请求法院纠正错判,并提出本案符合虚假诉讼法定情形,应依法惩戒。
温州中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对瓯江大厦业主委员会的全部诉讼请求。197户业主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一场险些让全体业主“买单”的虚假诉讼彻底败诉。
拿到终审胜诉判决后,瓯江大厦全体业主倍感振奋,专程为姚海珍律师送上锦旗,以“正义的守护者 人民的好律师”表达最诚挚的感谢。业主们表示:“我们不懂法,时间又那么紧,本来都觉得没希望了,是姚律师用专业和负责,帮我们保住了血汗钱!”此次胜诉,不仅是对虚假诉讼的有力打击,更彰显了律师在急难案件中 “以专业护民生、以速度解民忧” 的责任担当。姚海珍律师提醒:民间借贷需严守法律边界,切勿将个人债务恶意转嫁集体主体,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行为将持续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司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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