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61岁的侯老七因癌症晚期,将名下总额约3亿元的资产全数赠与33岁的妻子莉女士,引发全网热议。
这份巨额赠与涵盖三亚3套海景别墅、2间临街旺铺、一家度假酒店100%股权,以及4700万银行存款,目前所有资产已完成过户。
01
61岁男子3亿家产赠小28岁妻子
据悉,93年出生的莉女士已经与丈夫携手走过了十年婚姻,二人育有一子。
他表示此举是为了感谢妻子十年如一日的陪伴与病中悉心照料,更想为年幼的孩子和妻子未来的生活保驾护航。
而这份心意,却遭到了侯老七与前妻所生的两名子女的强烈反对。
他们认为,父亲是被继母蛊惑,才做出如此“不合理”的决定,目前已准备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
另一边,莉女士则回应,自己始终尽心尽力照顾丈夫,从未主动提及过任何财产相关的要求,所有安排都是侯老七自愿做出的。
![]()
在这儿,我们不评判事件的真假,也不纠结莉女士是否真的未提及财产问题——毕竟在法律层面,这份赠与的效力,核心从不在于受赠人是否主动索取,而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
结合此次事件,中华遗嘱库结合过往服务案例与法律规定,为大家解读可能导致该赠与行为无效的3种情况,厘清背后的法律边界。
02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行为无效
第一种常见的无效情形,也是前妻子女最可能主张的一点——当事人因年老、患病,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并非单纯以年龄或患病与否来判断,核心在于当事人是否能清晰、完整地表达自身意愿,是否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中华遗嘱库在日常接待市民中,经常遇到类似的咨询:家里老人患病,立下的遗嘱或做出的赠与有效吗?
![]()
其实答案很明确:如果老人因老年痴呆、严重疾病等原因,导致意识模糊、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甚至不能清楚说出自己的财产情况和处分意愿,那么其实施的赠与行为就是无效的。
因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03
处分非个人财产,赠与部分或全部无效
第二种常见的无效情形,也是遗产纠纷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赠与的财产不完全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处分他人份额。
这一点,也是中华遗嘱库在服务中反复提醒大家的关键:无论生前赠与还是订立遗嘱,都只能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份额,超出部分无效。
就像此次事件,侯老七赠与的3亿家产,看似都在他名下,但未必全部属于他的个人财产。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或者当事人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该处分行为中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无效。
中华遗嘱库提醒,这种情况下,前妻子女可以主张侯老七的赠与行为部分无效,要求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不过就目前的报道来看,侯老七的财产来源、是否涉及与前妻的未分割遗产,信息并不明确,这也将成为后续法院审理的关键焦点。
04
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情形,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赠与(或遗嘱)无效——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在实践中,这种情形多出现于当事人将财产赠与有不正当关系的人,比如未经配偶同意,将巨额财产赠与情人、小三等。
![]()
这种行为既侵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但具体到此次事件,这种情形并不适用。
尽管侯老七与莉女士相差28岁,但两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已有10年婚姻关系,还育有共同的孩子,他们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侯老七出于感谢妻子照料的目的赠与财产,是基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不可能以此为由认定赠与无效。
05
提前规划,避免身后纠纷
结合此次事件,中华遗嘱库想提醒大家:无论是生前赠与,还是订立遗嘱,核心都是“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遵循自己的真实意愿”,这也是保障财产处分行为有效的关键。
侯老七的赠与行为,若不存在上述三种无效情形,那么他有权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现任妻子,哪怕不给与前妻生的已成年子女。
从法律层面来说,也是合法的——毕竟财产所有人有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合理与否是道德层面的判断,而非法律层面的禁止。
![]()
在此,中华遗嘱库建议,无论是老年人还是中青年,都可以提前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规划,明确财产归属,清晰表达自己的处分意愿。
如果是再婚家庭,更要提前梳理财产,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必要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办理赠与协议,固定自己的意愿,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减少家人之间的矛盾。
毕竟,财产的意义在于保障家人的幸福,而非引发亲人反目。如果您有相关的遗嘱、财产处分疑惑,欢迎咨询中华遗嘱库,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指导与帮助。
![]()
今日互动
你认为3亿赠与到底算不算数?
评论区一起聊聊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