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速裁第一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婚姻存续期间赠予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耐心疏导解心结、以精准释法明边界,化解了双方积怨,用司法温度守护着社会和谐与家庭安宁。
婚外赠予引纠纷 协商无果遭起诉
小艺(化名)在与他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期间,与小红(化名)建立婚外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小艺多次向小红进行转账。后小艺的配偶发现此事,认为该转账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遂要求小红返还恋爱期间的全部转账,共计1.5万余元。因双方就款项返还事宜协商未果,小艺的配偶作为原告,将小红诉至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赠予款项,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关系愈发紧张。
耐心释法解芥蒂 体面化解止纷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该案的特殊性——其不仅是财产纠纷,更牵扯复杂的情感纠葛,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激化双方对立情绪,甚至引发后续隐患。为此,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一对一沟通,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与委屈,共情其情绪,逐步缓解双方的激动与抵触心理。随后,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精准释法明理,清晰阐明涉案转账行为的法律性质;同时,结合类似典型案例,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过往纠葛与当前纠纷,劝诫双方秉持理性克制,坚守法律底线、兼顾人情事理,莫让过往矛盾消耗自身、伤及他人。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悉心疏导,双方逐渐放下芥蒂、转变态度,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红自愿分期返还涉案款项,一场因婚外赠予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守忠诚底线 守护婚姻共同体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不仅是道德层面的价值倡导,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处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情关系,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该行为既侵害了配偶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处分权,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该赠与行为当属无效。
在此法官提醒,人际交往应恪守社会基本道德伦理,坚守法律边界;夫妻之间更应互敬互爱、恪守忠诚,共同维护平等、和睦、忠诚的婚姻家庭关系,避免因一时糊涂引发纠纷,损害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刘媛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