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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青浦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民警
在嘉松中路附近执勤时
发现一名男子
驾驶一辆疑似
变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
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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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开展排查
通过调阅公共视频画面
锁定了车辆行驶方向
最终在芦沈路附近
将魏某及涉案车辆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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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魏某近期来沪求职
为日常出行便利
无证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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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
魏某为逃避处罚
竟用黑色胶带
将原车牌上的字母
“FP”变造为“EB”
不料其刚上路行驶
便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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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魏某因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已被青浦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并处罚款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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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车辆上路的基本资质,必须通过正规考试依法取得;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身份的标识,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均属交通违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资料:青浦警坛
编辑:朱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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