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
1.金昌市原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高永生违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案。2018年,高永生在担任金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之规定,在未经医院集体研究,未报请原市卫计委审核、市财政局审批的情况下,代表医院违规签订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致使医院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高永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金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陆向胜私设“小金库”案。2010年至2019年,陆向胜在担任金昌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之规定,安排工作人员违规将收取的公租房租金、水电费、暖气费以及从工程项目中套取的资金,存放在账外设立“小金库”,并将“小金库”钱款用于公款吃喝、发放福利等。陆向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金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弭善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2009年至2020年,弭善强在担任金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金川区人民法院双湾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金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期间,无视法规制度,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之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企业,并获取分红。弭善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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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啄木鸟
责任编辑: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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