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郑女士向记者反映,其丈夫雷先生 2021 年因体检发现肝结节,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接受达芬奇机器人手术后,历经多次治疗仍于两年后不幸离世。经广东省医学会鉴定,该病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而更为引人关注的是,为雷先生主刀的纪姓医生,此前曾因手术切除七旬老太多个器官致其死亡,历经法院判决与医疗事故鉴定,如今再度卷入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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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雷先生在深圳市罗湖区家中休养,其在当地医院体检时发现肝部结节,重视病情的家属先后带其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上海瑞金医院检查,均确诊为恶性肿瘤,两家医院均建议尽早手术切除。郑女士表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肝胆胰外科纪姓医生推荐达芬奇机器人手术,称该手术定位精准,为医院核心技术优势,综合考虑居住便利与医院实力后,全家决定在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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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许,雷先生被推进手术室,原计划约 1 小时的微创手术,实际于当日 13:52 结束,手术时长约 5 小时,术式为机器人辅助肝 S5 楔形切除 + 胆囊切除术。术后医护人员告知家属手术成功,郑女士一度感动落泪,雷先生治疗 4 天后出院。同年 5 月 18 日,雷先生再次入院,检查显示肝脏术后局部包裹积液、肝周少量积液、右侧腹壁皮下水肿等问题。2021 年 5 月 24 日,即首次术后第 18 天,医院为其实施第二次全麻手术,术式为右肝前叶切除术 + 肝门部淋巴结廓清术,6 月 7 日出院。
此后雷先生多次在该院住院治疗,为救治丈夫,郑女士一家变卖房产筹款,还使用了24 万余元一支的进口药物,但最终仍未能挽回生命。2023 年 12 月 27 日,雷先生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世,享年 67 岁。
雷先生离世后,家属认为医院首次达芬奇机器人手术存在严重失误,未完整切除肿瘤,且未及时安排二次手术导致癌细胞扩散,同时质疑纪姓医生不具备达芬奇机器人手术操作资质,医方过错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事故。对此医院辩称,术前诊断正确、手术指征明确、告知充分、操作规范,首次肿瘤清除不彻底系患者自身疾病特点与当前医学技术局限所致,属于难以避免的免责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且患者病情复发扩散与首次手术无因果关系,死亡并非本案损害后果。
2025 年 11 月 3 日,深圳市卫健委委托广东省医学会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认定医院存在两大医疗过失:一是首次机器人手术定位欠精准,未完整切除肿瘤,且术中未行冰冻病理检查,未能及时发现肿瘤遗漏,致使患者需接受二次手术;二是患者术后病理提示存在门静脉内癌栓,属高危复发风险,医方仅简单医嘱术后一个月门诊复查,未给出明确的辅助综合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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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鉴定结论显示,本病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的医疗过失与患者需二次手术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原因,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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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涉事纪姓医生并非首次引发致死医疗纠纷。2018 年 8 月,77 岁的深圳福田区七旬老人张老太因体检发现胆管轻度扩张,前往该院肝胆胰外科治疗,纪姓医生为其实施手术,切除了胃远端 1/3、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及部分空肠,术后三个多月张老太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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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司法鉴定,医院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手术方式选择不妥、未与家属充分沟通、术中未重新评估手术方案等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主要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 80% 责任,赔偿 47 万余元;二审法院改判医院未尽高度注意义务,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赔付约 63 万元。2026 年 3 月 9 日,深圳市医学会鉴定该病例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家属对此结论不服,拟申请重新鉴定,同时已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案,要求追究纪医生刑事责任,并委托律师周兆成代理该案。
2026 年 4 月 14 日,记者致电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两起事件均在处理中,系统内未查询到纪姓医生信息,不清楚其是否离职。记者随后联系纪医生本人,其未接受采访并匆匆挂断电话。目前,雷先生医疗事故一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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