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司法局甸中司法所所长陈思远一直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联合妇联、社区构建多元化解网络,探索“法律+心理”双介入模式,提高纠纷调处成功率。他同时注重源头预防,开展普法宣传90余场次,强化群众法治意识,降低纠纷发生率。
辖区居民李某发现妻子奚某与男子王某联系密切,夫妻关系破裂,李某起诉至法院离婚。李某与奚某育有一子,因给儿子建婚房欠下较多债款,两人离婚后仍在一起生产劳作,共同还债。
离婚后,奚某仍与王某保持恋爱关系,同时继续与前夫李某同居生活。王某多次给李某发信息和不雅视频进行挑衅,李某无奈之下到司法所反映该情况,希望调解员参与解决这些问题。
接到该情况后,该所联合乡镇妇联、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与李某、奚某进行教育谈话,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
针对李某,陈思远以“法律+心理”双介入式进行疏导谈话,平息其怒火的同时,分析如果冲动行事会带来的法律后果。
针对奚某,该所联合妇联工作人员,通过讲解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分析其同时与李某、王某发展男女关系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从儿子的教育层面入手,劝诫奚某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厘清男女关系。
同时,该所与王某户籍地综治中心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这起原本存在很大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通过多次走访、教育后圆满化解。
辖区居民方某与施某系重组家庭,两人均年近七旬。方某的两个儿子游手好闲,经常向方某讨要生活费。施某认为二人年事已高,需要攒些钱养老,对于方某常给儿子生活费一事有较大意见,甚至发展到与方某的儿子发生肢体冲突的程度,导致两人夫妻关系不睦,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施某搬离自己家。
得知该情况后,陈思远组织调解员进行入户调解,劝诫两人互相包容。但方某执意要与施某离婚,两个儿子也支持方某。
施某没有田地也没有收入,离婚后住宿问题难以解决。该所积极配合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多次与两人进行谈心谈话,同时普及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最终,方某同意将两人目前共同居住的房屋隔出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给施某居住使用。
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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