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委托律师发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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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发布了一份措辞严厉的声明,逐条驳斥了“王石被抓”“因万科亏损被追责”“失联、涉刑、健康、情感”等一系列传言,并宣布“启动刑民并行、全链路闭环的法律追责程序”。
这份声明来得不算快——秦枫4月12日下午爆料,王石当晚辟谣,声明隔了一天多才出来。但终究是来了。
看完这份声明,我主要有两个感触。
感触一:震慑为主,未必真要对簿公堂
这份声明虽然措辞看着全面、严厉,但骨子里还是以威慑和警告为主。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真的铁了心要撕破脸打官司,那大可直接在声明里点出秦枫的名字,甚至直接宣布已报警或向某某法院提起诉讼。但声明里用的是“个别网络用户”“各自媒体及网络用户”这样的模糊表述,并没有点名道姓。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平衡。
一方面,王石必须发声。面对“被抓”这种级别的谣言,如果不发律师声明,不把话说得硬气一点,外界只会觉得你心虚——没事也会被说成有事。所以声明必须发,措辞必须严厉,必须摆出“要追究到底”的姿态。
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把秦枫推到被告席上,官司一打,舆论关注度不但不会降低,反而会持续升温。法庭上要举证、要对质、要公开大量细节——这些细节里有没有王石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秦枫手里还有没有什么牌没亮出来?这些都是未知数。
对现在的王石来说,最有利的局面其实是:舆论热度降下来,大家不要再吵这个事情了。不光是“王石被抓”这种和万科相关的话题,也包括他和田朴珺的那些私事——别人的婚姻生活,你反对这门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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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份声明更多是:我已经表态要追责了,观众们差不多得了,别再传了。至于最后会不会真的起诉秦枫,那要看双方接下来的私下沟通。
感触二:“民营企业家标杆”——这话现在听起来,怪怪的
声明的第二段,把王石定位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标杆人物”“标志性民营企业家”,并说“其名誉不仅关乎个人声誉,更关系到社会公众对企业家群体的信任与评价”。
看到这段话,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有点夸大了吧?今日的王石,还有这样的资格吗?
但再想想,又觉得不能因为这几年的事,就全盘否定他曾经的地位。
1984年,王石在深圳创办了万科的前身。那一年,张瑞敏接手青岛电冰箱总厂(海尔的前身),柳传志创办了联想。那是中国第一代企业家开始打拼的年代。从那时算起,王石在商界摸爬滚打了40多年。说他曾经是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标杆人物,是毫不夸张的。
他主动放弃个人股权,打造职业经理人团队;他公开承诺“万科不行贿”,在房地产行业里独树一帜;他创办《万科周刊》,讨论市场经济规则和企业伦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石和万科确实代表了中国商业文明的一种理想高度——规范、透明、市场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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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以及万科的崩塌,让这个“标杆”蒙上了灰尘。
再者,万科到底算不算民营企业?
从股权结构看,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一直是国资——早期是华润,后来是深圳地铁。但华润和深铁都不是绝对控股股东,万科实际上由管理层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这种“所有者缺位”的治理结构,以前被认为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探索方向——国资作为财务投资者,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结果呢?前总裁祝九胜被查出的那些事——搭建“影子万科”资金池、利益输送、高价倒卖地块等等——说白了就是“家贼难防”。管理层把公司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而真正的主人(股东)根本管不了他们。
以前不觉得王石是“民营企业家”这个说法有什么不对,但现在这种情况,又觉得有点怪怪的。万科肯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企,但把它归到“民营企业”里,也显然有点别扭。
可以说,王石是一个在“国资为大股东、管理层实际控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里,扮演了创始人和精神领袖角色的企业家。
问题是,他亲手打造的这套职业经理人制度,最后成了老鼠仓和内部人控制的温床。这才是最让人唏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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