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2026年伊始,钢铁与能源两个行业之间的政策联结加速收紧。1月底,国家能源局在季度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将出台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加快零碳园区和工业微电网落地,钢铁被列为重点推动对象。2月,国家能源局披露全国已有84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装机规模近33吉瓦,吉林等省份将钢铁冶金直接列入绿电直连重点支持行业 。无论是出于政策趋势变化还是企业自发驱动,钢铁企业正逐步成为绿电的重要消费端。与此同时,能源行业的大量投资和建设又持续拉动着钢材需求。这两个中国体量最大的工业行业,正从各自转型的平行轨道走向交汇。
钢铁脱碳:从政策到绿电需求
中国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路线日益清晰,电气化是其中的核心路径。2022年,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电弧炉(EAF)炼钢占比应达到15%以上,到2030年超过20%。尽管由于废钢供应紧张和电价高企等结构性约束,电弧炉钢实际产出占比长期徘徊在10%左右,但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不可逆转:虽然新产能置换方案依旧允许新建高炉-转炉(BF-BOF)项目,但置换比例已由先前的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5:1,相比之下,非淘汰类的短流程电炉项目则可以等量置换。2025年2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专门成立了电弧炉钢分会,进一步释放了行业转型的信号。部分省份提出了具体的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目标,例如四川省计划到2027年实现电炉短流程炼钢规模超1700万吨,占全省钢铁产能的50%以上。
无论是电弧炉炼钢、氢冶金技术,还是在轧制、加热等工序采用电加热技术,其核心在于“电”。与传统高炉依赖焦煤不同,电炉钢主要以电力和废钢为原料,若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其碳排放可降低高达97%。据东北大学2025年发布的研究推算,钢铁行业的电力需求到2030年将超过4400亿千瓦时,到2060年预计将超过5100亿千瓦时。
更关键的政策转折出现在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首次对钢铁、水泥、多晶硅、电解铝及数据中心等高耗能行业设定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云南和四川两省因水电占比高,政策对其设定的消纳目标高达70%。这意味着钢铁企业不再只是被鼓励,而是被要求消费绿电。
目前,钢铁企业获取绿电的途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通过电力交易中心购买非捆绑式的绿色电力证书(GEC),仅获取环境权益用于抵扣碳排放责任;二是参与批发或零售市场的绿电交易,实现“证电合一”的直接采购;三是通过源网荷储、绿电直连和集中式项目等,构建稳固的绿色能源供应链;四是自建分布式电源实现自发自用,但受限于装机容量,该类方式通常只能覆盖钢铁企业部分用电需求。
在过去,绝大多数新能源发电企业以固定价格将电力出售给电网公司,故很少与终端用户直接签约,发电企业与钢铁企业之间缺乏直接的商业纽带。但从2026年起,所有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化交易,发电企业将面临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被迫从被动消纳转为主动寻觅买家。与此同时,各地方省份相继出台绿电直连落地政策。例如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拟豁免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电量电费及上网电价等费用,此举将大幅压缩绿电直连与传统网购电之间的价差,显著降低钢铁企业参与直连的经济门槛。
电力市场政策的变化推动了钢铁企业与发电企业更紧密的合作。对钢铁企业而言,中长期购电协议有利于锁定电价、对冲市场波动,也有利于满足日趋严格的绿电消纳和出口的需求;对发电企业而言,2025年大量新能源上市企业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导致上网电价大幅下降,加之限电率上升,行业营收大幅下滑。因此,新能源项目通过与钢铁企业开展绿电直连,获得大型工业用户的长期购电承诺,能够稳定项目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推动可再生能源装机持续增长。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的良性互动下,钢铁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合作模式正在向多元化、深度绑定的方向演进。
能源转型驱动钢铁需求
硬币的另一面同样引人注目。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本身就是钢铁的巨量消费者。每一种可再生能源设施——风力涡轮机、太阳能电池板和水电大坝等都需要钢铁。据安赛乐米塔尔(ArcelorMittal)的数据,在光伏领域,仅仅是支架和跟踪系统部分,每兆瓦装机容量的耗钢量可达35至45吨 ;在风电领域,每兆瓦陆上风电装机需要约50吨钢材,而每兆瓦海上风电的单位耗钢量则是高达300吨左右。中国目前正在大规模建设的特高压输电线路也同样是典型的钢材密集型工程。
2025年,中国风电与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突破4.3亿千瓦——其中风电新增容量为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容量为3.18亿千瓦。国家电网在“十五五”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预计将达4万亿元,这些巨额投资也将显著拉动电力行业对钢材的需求。2025年,能源行业的钢铁消费量同比增长4.1%,在其十二行业分类中排名第四,排在建筑、机械和汽车行业之后。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作为传统用钢主体的房地产行业正在下行,用钢需求量大幅降低。在此背景下,能源行业的用钢增量虽然不足以对冲房地产行业带来的缺口,但这一弥补也尤显珍贵。
被忽视的叙事:能源行业的范围三盲区
钢铁行业脱碳拉动了电力包括绿电的需求,能源行业发展又反向带动了钢材的消费,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低碳排放钢的需求也被同步拉动,仍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毕竟用高碳材料生产清洁能源有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使命。可再生能源在运营阶段几乎零排放,但从原材料开采、钢材冶炼、部件制造到最终退役,整个生命周期中产生的碳排放,即所谓的“隐含碳”,往往被排除在行业低碳叙事之外。无论是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制造商,还是电网设备制造商,目前鲜有中国能源企业在自身供应链中使用低碳排放钢来推动隐含碳脱碳。风电和光伏开发商采购的钢材——无论是风塔、桩基还是光伏支架——绝大多数仍然来自传统高炉-转炉工艺。虽然高炉-转炉工艺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能通过机制能效、添加生物炭或氢气喷吹等方式实现低于所要求的阈值,在国家标准判断框架中也可以被定义为低碳排放钢,但从公开层面来看,低碳排放钢相关应用极少出现公众视野。大金重工是国内目前唯一公开与钢企有绿钢战略合作的能源制造企业,其成立了绿钢专项工作小组,与宝钢股份、南钢股份签署绿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共同打造全球风电行业绿钢供应链。在此案例中,绿色供应链的建立主要由出口市场需求倒逼驱动。大金重工的客户包括莱茵集团(RWE)、沃旭能源(Ørsted)等欧洲头部能源开发商,为了满足欧盟市场准入标准,大金重工搭建了针对欧盟出口核心产品的碳核算体系。
从国际经验来看又有哪些启示?从政策层面来看,英国在2025年的第七轮差价合约招标(AR7)中首次引入了“清洁产业奖金”(Clean Industry Bonus)机制,将供应链可持续性作为海上风电项目获得额外差价合约(CfD)收入激励的竞争性条件之一,即开发商需证明其供应链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并至少符合两项标准中的一项:投资英国欠发达地区的制造设施,或从承诺了科学碳目标(SBTi)的供应商处采购。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可通过额外提案竞争更多奖金,其中SBTi供应商的比例以40%作为评分基准标。这一机制虽未直接要求开发商采购低碳排放钢,但已给出了明确信号:供应链可持续性是竞标考量条件之一。
在欧洲市场,企业间已形成自发合作。最具标志性的案例是2022年,德国萨尔茨吉特钢铁集团(Salzgitter AG)与沃旭能源合作推动闭环价值链——沃旭能源向萨尔茨吉特钢铁集团供应海上风电和绿色氢气,萨尔茨吉特钢铁集团则生产低碳排放钢板用于沃旭能源海上风机的塔筒制造,同时将退役风机的废钢回收用于电弧炉炼钢;无独有偶,同年,莱茵集团和安赛乐米塔尔计划联合建设和运营海上风电场和氢气设施,以支持低排放炼钢。此外,两家公司表示将探讨将安赛乐米塔尔的低排放钢材应用于莱茵集团的可再生电力工厂的零部件中。
在美国,北美最大的电弧炉钢铁生产商纽柯钢铁(Nucor)早在2021年也展示了极具参考性的绿色合作模式。一方面,纽柯与沃旭能源签署了100兆瓦的虚拟购电协议(VPPA),从德克萨斯州的Western Trail风场为后者提供风电。同时,沃旭承诺在该项目中使用纽柯的钢材,形成了双向绿色供应链关系。另一方面,纽柯钢铁此前还与法电新能源公司(EDFR)签署了250兆瓦光伏VPPA。通过风电与光伏在昼夜发电特性上的天然互补,这两个项目协同运行,可使纽柯实现全天候绿电供应。
这些合作的深层逻辑是多维的。对钢铁企业而言,长期购电协议锁定了电价,因而很好地对冲了电力市场波动风险,对电力成本占生产成本30%以上的电弧炉企业有直接经济效益。对能源企业来说,采购低碳排放钢材用于风电设备制造,是最有效的供应链碳足迹削减方式,因此也是其范围三脱碳的明确解题思路。更难得的是,双方的合作形成了真正完整、良性循环的循环经济“闭环”:绿电驱动低碳钢生产,低碳钢用于制造风电设备,退役风机及光伏支架等废钢又回到电弧炉循环利用。
合作空间与前景
无论是产能还是产量,中国的钢铁行业和可再生能源行业都全球领先,两者之间的互促关系也在转型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不断深化。但要将这种天然的互补转化为有意识地产业协同,需要正视几个现实。
首先,隐含碳尚未进入能源行业的主流叙事。当前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低碳叙事仍然围绕装机规模、发电量和度电成本展开——这些指标衡量的是能源系统的运营排放,而非建设过程中的供应链排放。以海上风电项目为例,为修建一座海上风电场,从钢材冶炼到塔筒制造等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在项目审批、竞争性配置和企业ESG披露中几乎不被讨论。
其次,国内跨行业企业间的长期战略合作仍然缺位。虽然国际经验通常不能简单移植,但其中的合作逻辑值得借鉴。欧美企业自发的供应链合作案例实际为长期协议下实质性利益的绑定:绿电采购协议为发电企业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满足了钢铁企业的减碳需求;低碳排放钢的定向供应为钢铁企业锁定了下游消费需求,并减少能源企业的范围三排放。此外,除了购电协议和供应链合作,资本层面的绑定可能会更加牢固。例如通过股权投资甚至合资成立实体公司,合作双方将资金、技术和市场捆绑在同一个利益结构里,使得合作关系具备了远高于普通商业合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三,政策信号是决定性因素。英国清洁产业奖金机制的核心目的虽然可能是扶持本土供应链,但其确实将供应链可持续性纳入海上风电竞标条件,说明政策工具可以激励采购端做出改变。虽然中国的制度环境不同,但该模式仍有可借鉴之处,特别是针对获得政府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可增设附加条件:只有低碳排放钢使用量达到一定比例的项目,才能获得补贴,这样可以使得财政激励与原材料的低碳化深度绑定。从逻辑上来讲,如果绿电消纳比例已成为钢铁企业的强制性要求,那么将设备供应链的碳足迹纳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评价体系,方才顺理成章。
虽然风电与光伏发电的碳排放远低于化石能源,但在通往净零的道路上,能源基础设施和部件在制造过程中的碳排放同样不能忽视。钢铁与可再生能源的互动已经展示了行业间互促如何运作,但要让它真正落地,需要监管和企业的决策者共同发力:既需要政策层面的制度设计,也离不开商业层面的长期协议与合作。
(作者系绿色和平东亚分部 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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