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广东金融监管局关于江门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的批复》(粤金复〔2025〕 408号)批复同意,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并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债权、债务。
江门农商银行注册资本509184.12万元人民币,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吸收合并完成后,江门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经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作出《广东金融监管局关于解散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金复〔2026〕89号)批复同意,现决定解散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并成立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办理清算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清算组申报其合法享有的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影响其对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20-89851261
清算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1号101-1房和301-1房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启超大道68号
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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