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宝迪集团总部办公楼项目违法分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信
尊敬的新闻媒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本人叶章明,系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2017)皖0603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现就安徽宝迪集团总部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项目中存在的违法分包、恶意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实名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予以关注、监督并推动问题解决。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13年4月,本人承接安徽宝迪集团总部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工程劳务施工,该工程由安徽宝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宝迪公司”) 发包,经南京永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湖滨建设集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湖滨公司”)层层分包,最终由无施工资质的自然人张国胜转包给本人。
本人作为实际施工人,组织数十名农民工进场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劳务作业。2014年,本人与张国胜结算确认,尚欠民工工资及工程款共计 946027元,张国胜承诺分期支付。但截至目前,张国胜仅支付61万元,剩余336027元工程款及利息长期拖欠。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7)皖0603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湖滨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张国胜,属于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判决张国胜支付本人工程款336027元及利息,湖滨公司、宝迪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二、核心投诉问题
建筑公司违法分包,漠视法律与农民工权益
湖滨公司作为正规建筑企业,明知张国胜无施工资质、无用工主体资格,仍将工程违法分包,是导致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发
放的根源。其行为违反《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却长期未被追责。
被告单位拒不履行判决,拖欠工资多年
法院判决生效后,本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截至目前,仅收到5万元款项,剩余336027元本金及全部利息仍未支付。宝迪公司、 湖滨公司作为责任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本人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长期受损。
3.本人垫付工资,背负债务,生活陷入绝境
为安抚农民工、避免群体事件,本人多年来四处举债,垫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如今,本人不仅未收回一分工程款,反而因垫付工资背负巨额债务,不得不常年在外打工还债,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三、投诉诉求
恳请新闻媒体曝光本案中建筑企业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劣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责任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永腾公司、湖滨公司违法分包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恳请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张国胜、永腾公司、湖滨公司、 宝迪公司采取查封、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让本人及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4.恳请政府部门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杜绝“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现象,让司法判决真正落地见效。
本人承诺,所反映内容均真实有据,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附:法院判决书、结算单、垫付工资凭证等材料为证。
身份证号:52212119xxx71xx110
投诉人:叶章明
联系电话:15255xxxxx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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