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吴森)近日,林芝市交通运输部门曝光3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3名驾驶员全部被罚款1万元,车辆依法暂扣。
案例一:顺路拉客,罚1万
1月15日,执法部门接“12328”热线举报,在色季拉山113道班院内查获一辆藏GQ1xxx小型客车。
经查,驾驶员当天上午驾驶该车从察隅县搭载4名乘客前往巴宜区八一镇,约定到达后支付车费。该车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被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车辆暂扣。
案例二:租车拉客,罚1万
2月5日,执法人员在客运站周边巡逻时,发现一辆藏GF9xxx小型客车正在下客,形迹可疑,遂依法检查。
经查,该车是驾驶员从某汽车租赁公司承租的,使用性质为“租赁”。当天上午,驾驶员驾驶该车搭载6名乘客从派镇送到林芝市区,并已收取车费。驾驶员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被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车辆暂扣。
案例三:车站揽客,罚1万
2月27日,执法人员在客运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藏BK3xxx小型客车车顶捆绑行李,驾驶员主动搭讪过往行人。
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主动招揽4名乘客,协商前往波密县某工地,约定到达后支付车费。驾驶员承认当天上午一直在车站附近徘徊揽客,无法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被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车辆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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