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在初二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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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坐在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他在我斜后方,是个笑起来有虎牙的男生。我们算不上熟,顶多是收作业时会说一句“麻烦把你同桌的练习册也递给我”。
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一次数学考试。那道最后一道大题我啃了半小时还是没头绪,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忽然,一张写着解题步骤的草稿纸从后面递过来,我回头看他,他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耳朵却红得像熟透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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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我就开始不自觉地关注他。
早上我会故意比平时早十分钟到校,只为了在楼梯口偶遇他;体育课上我假装看别人打球,眼睛却一直跟着他转;甚至连他每天用的中性笔颜色,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黑色,笔帽上有个蓝色的小熊贴纸。
我还在草稿本上写了好多他的名字,写了又涂,涂了又写,最后把草稿纸折成小方块,塞进书包最底层的角落里。
那时候的喜欢,像一颗刚发芽的种子,小心翼翼地藏在心里,生怕被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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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心动的,是一次下雨天。我忘记带伞,站在校门口不知所措。突然,一把黑色的伞伸到我头顶,是他。他挠挠头说:“我家就在附近,顺路送你吧。”
我们并肩走在雨里,距离近得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味。雨水打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我却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
到我家楼下时,他把伞递给我说:“伞给你,我跑回去就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冲进了雨里,黑色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拐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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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伞我用了整整三年,直到伞骨断了才舍得扔掉。
后来我们上了不同的高中,渐渐失去了联系。我也没有再见过那个笑起来有虎牙的男生,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却一直留在我心里。
现在想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
是草稿本上被涂掉的名字,是楼梯口假装偶遇的惊喜,是下雨天一起撑过的伞,是藏在心里不敢说出口的秘密。
没有轰轰烈烈的告白,没有海誓山盟的承诺,只有小心翼翼的试探和满心满眼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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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感觉,就像第一次吃到草莓味的冰淇淋,甜得让人舍不得咽下去;又像第一次看到流星,紧张得连许愿都忘了。
虽然我们最终没有在一起,可我还是很感谢他,因为他让我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美好又纯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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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像我一样藏在草稿本里的秘密,还是有勇气说出那句“我喜欢你”?评论区聊聊你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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