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被责令改正,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6年4月10日康芝药业(30008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费用、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为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员工支付绩效工资100.42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方面未保持有效独立,公司对相关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不符。以及,公司对代理销售业务的人员管理不规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八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六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三条、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因此,海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另外,康芝药业在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2025年业绩预告》中,公司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68亿—2.38亿,预计扣非净利润为亏损1.53亿—2.16亿。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4年4月29日—2026年4月10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6年4月10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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