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锋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被曝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涉嫌猥亵案件当事人。据新华社记者4月12日从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获悉,该案已在属地派出所行政立案。但从新黄河报道披露的情况,该案发生离立案时间已经过去7个多月,这就让人不免要问,为何事过7个多月,当事人才报案?
应该说这一案件能够得以立案,有一定的依据。也就是新黄河报道披露的,案件当事人王女士手中持有的一段时长16多分钟的录音。该录音中,有“男士曾先后说出‘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还害羞呢’‘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我又不说,你考虑就对了’‘你个子大了,漂亮多了,真的漂亮’等话语”。至于是不是涉案法官自己 ,恐怕警方还要通过声音鉴定予以确认。
而据当事人王女士对媒体称,此事发生在2025年9月5日,涉案法官吕某某使用座机号给其打电话,以有新证据让其签字为由,让王女士到了吕某某的办公室。但“在询问案件情况过程中“,吕某某却对王女士多次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在王女士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王女士的腰,抚摸王女士的敏感部位(胸部、臀部等隐私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王女士,强制亲吻王女士的脸颊。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吕某某涉嫌猥亵王女士,应该是板上钉钉。
针对媒体披露的上述情况,青锋注意到,有专业人士指出,按照行政违法程序予以立案侦查的,一般是在警方“判断涉案行为现阶段情节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的情况下。而行政立案和刑事立案的处罚,有一定差距。也即“对于情节轻微、无明显暴力胁迫手段,仅存在偶然、轻微肢体触碰或猥亵行为,未压制被害人反抗、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而刑事立案,是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存在反锁房门、以职权威胁、多次触碰隐私部位、强行搂抱亲吻等压制被害人反抗的强制行为,情节恶劣的”,则涉嫌强制猥亵罪,依法将“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新华社报道披露的,吕某某已被行政立案,说明警方暂没有掌握可对涉事法官予以刑事立案的证据。但据有关专业人士所说,若后续进一步侦查取证,警方“查实行为人的强制手段、情节危害等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强制猥亵罪的构成标准”,也可“将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这就是说,当事人若发现自己被猥亵,要想方设法保留证据,且第一时间报警,为警方在第一时间立案破案创造有利于自己的条件。以便警方能够找到切实可靠的有效证据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如邯郸15岁女生被某中学书记性侵,其家长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报警,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批捕。
至于当事人王女士为何事过7个多月后才报案,是受涉事法官胁迫,还是有什么顾虑,或者自己有什么想法,期望媒体后续报道中,能给出个明确的说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