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年在沧州打工的王成愁眉不展,因为女儿打赏给快手平台主播的6万余元无法全额追回,他的父亲急得生了病。
为了讨回这笔钱,他已经维权了近两个月。
“我何时能讨回这笔钱?”王成无奈地说。
养老钱不翼而飞,报警揭开真相
2026年春节前夕,本是万家团圆、置办年货的日子,可对于常年在沧州打工的王成来说,却是一段煎熬的开始。
王成告诉记者,他原籍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车力村,为了生计,常年在沧州青县打工。因与妻子离异,女儿涵涵(化名)从3岁起便跟着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
王成的父亲王连海今年66岁,以种地为生,不识字且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平时用的是孩子们淘汰的旧手机。
2026年2月12日,距离马年春节仅剩几天,王连海揣着银行卡去银行取钱,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卡里分文不剩。老实本分的王连海当场慌了神,反复确认后急得浑身发抖,随后在家人陪同下到镇上派出所报警。
“我种了60亩地,去年玉米丰收,卖粮的62534元全部存进银行,这是我一年的全部收入,打算买化肥、种子。”王连海说,他从没想过省吃俭用存起来的这笔积蓄会被悄悄挥霍。
民警调取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后发现,所有支出均指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用途为快币充值,消费时间集中在2025年8月至11月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我不会用手机充值,更不知道什么叫快币,这些钱肯定不是我花的。”王连海向民警解释。
通过了解,民警迅速锁定涵涵——她上初中、在校住宿,仅周末回家能使用手机,与消费时间高度吻合。
在民警询问和家人劝说下,涵涵承认,她趁周末用奶奶的快手平台账号、爷爷的银行卡充值打赏主播。
“银行卡是几年前抢红包时绑定的,我买东西时记住了密码。”涵涵说,她被“轩姐”“奕轩”等主播吸引,尤其主播打PK时喊“需要礼物支持”,便忍不住刷礼物、冲榜单。
记者查看快手平台充值记录发现,快手平台1元兑换10个快币,涵涵充值频繁,仅2025年9月就充值15973.70元,单笔最高667元。
几个月时间,涵涵累计充值62534元,将爷爷一年收入全部花光。
“孩子还小不懂事,没想过这笔钱对家里的重要性。”王连海无奈表示。
王成得知此事后,连夜从沧州赶回老家。
随后,当地派出所开具《情况说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明确涵涵系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下偷刷银行卡。王成下定决心追回这笔钱。
10余次沟通,平台拒退全额
王成告诉记者,他打工收入微薄,父亲的6万余元不仅是养老钱,也是家里的应急钱。
“父亲年纪大、身体不好,这笔钱退不回来,他的养老和种地都成了问题。”王成说。
拿到警方证明后,王成整理好身份证、户口本、充值截图、未成年人证明等全部证据,向快手平台申请全额退款,明确涵涵作为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大额打赏无效,平台应全额退还。
两天后,平台客服首次回复,以“账号实名是孩子奶奶(成年人),无法认定未成年人操作”为由,拒绝全额退款。王成当即反驳,消费时间与涵涵放假时间完全一致,民警已确认消费主体是涵涵,实名信息不等于实际使用人。
证据面前,客服转而以“监护不到位”为由,提出退还50%,称“孩子15岁有自主操作能力,家长没管好手机、银行卡,退一半已是平台关怀”。王成表示无法接受,“父亲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银行卡是孩子偷偷绑定的,并非我们监护不力。”
王成的亲戚胡先生从事法务工作,他主动帮忙整理证据、沟通协商,再次提交新材料,但平台依旧没有松口,也未给出明确处理时限。
此后一个多月,王成和胡先生通过电话、线上渠道与平台沟通10余次。
反复交涉后,平台将退款比例提高至70%,仍拒绝全额退款,理由是“部分资金已分给主播,无法追回”。
“钱是在平台充值的,平台与主播的分成是内部事宜,不能让我们承担损失。”王成说,他多次要求平台提供资金分成证据,均无回应。
“我们证据完整,平台说辞前后矛盾,一会儿说孩子有自主能力,一会儿说无法证实是孩子操作,明显推诿。”胡先生表示,举证责任应在平台,而非家属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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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平台客服回避问题,未给出明确回应
万般无奈之下,王成向沧州晚报记者求助,希望通过媒体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为年迈的父亲讨回辛苦攒下的养老钱。
接到求助后,记者多次核对事件细节、证据材料,确认涵涵未成年人身份属实、消费时间集中在节假日周末、消费金额巨大、监护人全程不知情,符合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全额退款的法定条件。
随后,记者拨通快手官方客服热线4001502277,以记者身份说明情况,询问处理意见和相关政策。
工号为70271的接线员听完后,未正面回应未成年人充值是否应全额退款,也未解释拒退依据,仅表示“已记录问题,会有专人联系答复”。
记者多次追问处理时限、负责人联系方式、未成年人消费监管措施等,接线员均以“不清楚、需后台审核”为由,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快手平台任何回电和文字回复。
记者了解到,此类未成年人偷刷家长钱款打赏主播、家长维权难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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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未成年人大额打赏无效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如宏。他表示,快手平台拒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涵涵的打赏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平台应退还相应的充值款。
武如宏指出,15岁的涵涵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在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且未经同意或追认的行为无效。
“涵涵是名初中生,认知和支配能力有限,6万余元打赏远超其承受范围,且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因此其打赏行为无效。”武如宏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该家庭,平台应全部退还。
对于“账号实名是成年人”的理由,武如宏表示该理由不能成立。“实名信息仅证明注册主体,不能等同于实际使用人。王成一家提交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消费时间、警方证明,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能证明是涵涵操作且监护人不知情。”武如宏说。
针对“监护不到位”的说法,武如宏认为,王连海年事已高,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银行卡和密码是被孩子偷偷获取,监护人已尽合理监护义务,无明显过错,不能成为平台免责借口。
武如宏补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平台应设置未成年人消费管理、识别拦截机制。快手平台作为专业运营方,未对周末高频小额异常消费采取预警拦截措施,未履行法定义务,过错远大于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部分资金已分给主播”的理由,武如宏明确其无法律依据。平台与主播的分成是内部关系,不能将履约风险转嫁给受害家庭,平台应先全额退款,再与主播协商分成返还。
关于“无法证实未成年人独立操作”,武如宏表示,王成一家已完成初步举证,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平台,平台掌握后台数据,若主张家长知情,需由平台举证,要求家属自证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司法实践。
武如宏为王成一家提供维权建议:一是固定好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充值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二是通过相关部门与平台协商解决;三是若平台仍拒绝返还充值款,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版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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