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广佛两地中院同日裁定受理恒大汽车4家附属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情况如下:
1、恒大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3月31日,应自然人隆某付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目前,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已被指定为管理人。
该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南沙,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2、恒驰(广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月31日,应自然人莫某川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目前,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已被指定为管理人。
该公司由恒驰(广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3、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恒大汽车设在境内的核心投资平台,是上述两家公司的直接全资控股股东与间接全资控股股东。其注册地为广州南沙,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股99.4%,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持股0.6%。
3月31日,应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佛山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4、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月31日,应东莞市泰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佛山中院裁定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该公司注册地为深圳,由恒大凯宏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展全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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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恒大汽车还有4家公司涉及或面临破产:
5、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应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6月25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进入债务清偿阶段。每个普通债权人60万元及以下债权,100%清偿;超过60万元的部分,清偿比例仅0.7%。
同年12月8日,应管理人申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6、恒大智能汽车(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应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神龙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广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12月26日,应管理人申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上述两家公司注册地都是广州南沙,原先都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2025年11月18日,全资控股股东都变更为广州聚力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者是为接盘这两家公司而专门成立的国企。
7、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应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海三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3月26日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该公司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约99.67%,恒大瑞博新能源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约0.33%。
8、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应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天津滨海新区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该公司为恒大汽车7大生产基地中唯一具有生产资质的工厂,由国能汽车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全资控股(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100%)。
以上两家公司的管理人都试图招募投资人进行重整,但前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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