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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非法占地,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被处以罚款382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金自然资监﹝决﹞﹝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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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查,2015年、2020年,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在望城街道大岗头村、郝家岗村境内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南湖公园公厕”项目的建设。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及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退还土地。责令退还非法占用金安区望城街道郝家岗村217平方米(折合0.33亩)集体土地、大岗头村167平方米(折合0.25亩)集体土地;
2.没收建筑物。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84平方米硬化水泥砖道路、公厕及其他设施;
3.罚款。合计叁仟捌佰贰拾玖元整(¥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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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5年12月19日,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因非法占地被要求退还310平方米(折合0.46亩)集体土地、被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10平方米道路及周边绿化、被处以罚款2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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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南山新区位于六安市主城区南部,是六安市绿色城南核心区域,规划范围东至迎宾大道南延段(沿线村),南至合六南通道,西与裕安区交界,北至312国道,规划控制范围约100平方公里,核心区40平方公里。2015年3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南山新区管委会正式成立。
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新区管委会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新区范围内的经济事务和建设发展工作。
(二)负责新区内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
(三)编制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批准新区各类投资项目,负责入区项目的跟踪服务及管理工作。
(五)按照新区的总体规划,对新区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六)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七)管理新区的劳动、人事、工商、财政、税务、统计、城市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工作。依法办理新区的涉外事务。
(八)新区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实行属地管理。
(九)领导协调区直部门设在新区的分支机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南山新区经济建设、管理新区内的劳动、人事、工商、财政、税务、统计、房地产等工作”。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40万。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涉诉关系2条,开庭公告2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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