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6年4月7日发布的公告,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因存在多项问题而收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检查中发现,该事务所未在业务委托60日内完成工作底稿的归档,违反了相关管理办法和执业规则。
此外,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未完全落实查验计划,未按规定说明未完成的原因或采取其他措施。同时,事务所对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的函证查验未能按要求进行,部分函证对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且经办律师未对此作出书面说明。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也存在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如专利日期、房产地址及文书编号等信息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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