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深圳市远信储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远信储能”)被要求补充说明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激励计划涉及外部顾问等情况。
招股书介绍,远信储能成立于2019年,是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全球优质储能资产赋能,并提供涵盖储能项目所有关键阶段的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
股权方面,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由王堉及张佳婧分别拥有50%股权的致信博衍持有公司约36.05%股权。王堉与张佳婧为一致行动人士。
萍乡潜鳞、诚以致信及深圳醉木(三者均为中国有限合伙企业,由致信博衍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致信博衍分别持有其0.10%、70%及0.10%的合伙权益)分别持有公司约18.72%、11.36%及6.74%股权。
紧随IPO完成后,根据王堉及张佳婧于致信博衍的权益,王堉、张佳婧、致信博衍、萍乡潜鳞、诚以致信及深圳醉木将被视为一组控股股东。
证监会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激励计划涉及外部顾问的具体情况。
四、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远信储能于2025年前九个月新增独立储能装机容量1.3GWh,在全球储能资产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排名第一。2024年,按储能系统出货量计,公司以3.7GWh的出货量在全球储能资产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提供商中排名第五。
2023年至2024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下称“报告期”),远信储能分别实现收入约4.35亿元、11.44亿元、8.81亿元,期内利润4074.1万元、9626.5万元、70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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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在单一大型项目中部署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但其核心产品呈现销量上升、均价下跌的趋势。其中,集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报告期各期平均售价分别为1.26元/Wh、0.77元/Wh、0.44元/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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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储能解释称,储能系统关键原材料之一电芯的价格下降,降低了公司的原材料成本,而公司将此成本降低体现于定价中。
同时,行业价格竞争激烈,迫使公司降低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及产品的售价以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公司年化总产能从2023年的4.1GWh提升至2025年的6.8GWh,由于公司规模化生产有效摊薄了固定成本,为公司提供了价格调整空间。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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