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天的这场财政体制改革,来得有点让人措手不及,却又在情理之中。
如果你最近和几个地方财政口的朋友吃饭,大概率会听到这样的抱怨:账上的钱越来越紧,上面的要求一点没减,下面的窟窿却越来越大。这不是某个地方的个案,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困局。财政部数据显示,2025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为41518亿元,比上年下降14.7%——这是自2022年以来连续第四年的两位数降幅。与2021年8.7万亿元的峰值相比,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四年间蒸发了约4.6万亿元,降幅高达52.3%。
土地财政,这个支撑了中国地方政府二十多年的“现金奶牛”,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
但故事的转折点,往往就藏在危机最深重的时刻。
2026年3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首次将制定地方附加税法列入2026年工作部署。这意味着,从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以来,这项改革正式从政策研究进入立法筹备的关键阶段。几乎在同一时间,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并部署“调整优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
这些看似技术性的财税术语背后,是一场关乎央地财政关系底层逻辑的深刻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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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这场改革的分量,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地方附加税”。
简单来说,这不是一个新创造的税种,而是把现有的“一税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成的一个地方税种。这三项税费都以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税基,覆盖几乎所有经营主体。改革后,征收逻辑不变,但地方政府可以在中央划定的税率区间内自主确定本地具体适用税率,而且这笔收入将全额归地方支配,无需与中央分成。
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将现有地方教育费附加、中央教育费附加与城建税附加整合立法,既是“费改税”的规范过程,也是充实地方自主财力、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这笔钱到底有多少?根据财政部数据,2025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达5170亿元。如果以当年增值税、消费税合计额85804亿元为税基,按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2%测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约4290亿元。三项收入合计约9460亿元,占202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7.7%。
将近一万亿元的资金盘子,从“中央地方共享”或“政府性收费”转变为“地方全额自主支配”,这个数字本身就足以说明改革的力度。
更重要的是,这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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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地方附加税是给地方财政“输血”,那么消费税改革就是一场更为深刻的“换血”。
长期以来,消费税作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年规模约1.6万亿元,但完全归属中央。这种安排在分税制时代有其合理性,但在当前地方财政困局中,显然已经不合时宜。2026年的改革方向是“征收环节后移+央地共享”:将目前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如成品油、卷烟、酒类、小汽车等),逐步转移至批发环节或零售环节征收;同时,消费税从全额归中央改为央地共享,采用“定基数、调增量”原则分配。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税收与消费行为直接挂钩,消费地而非生产地将成为税收的主要受益者。一个直观的例子是:过去一瓶茅台酒在贵州生产,税收主要留在贵州;改革后,这瓶酒在北京、上海、广州被消费,税收就会更多地流向这些消费地。
这种“谁消费、谁受益”的分配逻辑,将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不再需要为了税收去拼命招商引资建厂,而是有动力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消费体验、完善公共服务——因为消费繁荣了,财政收入自然就来了。
当然,改革不是“一刀切”。根据目前透露的信息,改革将遵循“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分行业、分区域逐步推进。成品油、卷烟等品类可能率先试点,而金银首饰等原本就在零售环节征税的商品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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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税制改革,2026年央地财政关系重塑的另一个关键维度,是转移支付结构的优化。
根据《关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104150亿元,增长2.2%。表面上看,增速不算高,但结构变化耐人寻味: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28340亿元,增长3.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4895亿元,增长2.1%。政策明确要“压减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增加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并选择部分省份探索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
这种从“专项”向“财力”的倾斜,实际上是在给地方“松绑”。专项转移支付往往附带严格的用途限制,地方拿到钱却用不灵活;财力性转移支付则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让地方政府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增加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其背后的逻辑是: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和统筹能力,避免对地方政府设置过多限制,着力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说白了,中央开始意识到,地方财政困难的根源不仅是“钱不够”,更是“钱不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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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税制改革和转移支付优化是在“开源”,那么零基预算改革就是在“节流”——但这不是简单的压缩支出,而是一场预算编制理念的根本性变革。
长期以来,我国预算编制沿用“基数+增长”模式:以上年度预算收支为基数,适度增长。这种模式虽然简单,却容易导致“支出固化”和“低效项目长期占用资金”。零基预算则以零为基点,对所有支出项目重新评估必要性、合理性与优先级,结合绩效情况优化资金分配。
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中央财政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选取16家中央部门开展试点;2026年则稳妥扩大改革范围,新增32家试点部门。地方层面,山西、山东、安徽、湖南等省份均已发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相关意见。
安徽省的改革颇具代表性。2025年4月,安徽启动零基预算改革2.0版,改革从产业、科创领域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拓展。改革前,安徽科技资金分散在40个方向,单个项目平均支持强度仅81.7万元;改革后整合为22个方向,单个项目支持强度提升至469.5万元。吉林省2025年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压降10%,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分别压减11%和19%,节省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和困难群众救助。
“实践表明,零基预算改革不是简单砍支出,而是向存量要效益、向低效要空间。”一位财税专家如此评价。
说到地方财政,就不能不提债务。这就像一个房间里的大象,所有人都知道它在那里,但很少有人愿意直面。
2026年的化债工作,正在从“应急救火”转向“长效治理”。根据财政部数据,2025年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各地置换后债务平均利息成本降低2.5个百分点以上。截至2026年2月底,已有广东、北京、上海、新疆四个省/直辖市和34个地级市及175个区县宣布完成隐性债务清零目标。
但隐性债务只是冰山一角。随着6万亿元置换债在2026年前后基本发行完毕,化债工作的重心正从存量隐债置换,逐步拓展至“优化重组+经营性债务化解+城投转型”的系统性治理新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2026年要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
城投公司的“退平台”也在加速。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8月一揽子化债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028家主体实现退平台,其中江苏、浙江、山东、河南、贵州退平台数量居前。2025年全年,有372家城投公司公开宣布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城投公司‘退平台’仅是转型的‘上半场’。”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新的一年,地方化债政策重心或将从化解隐性债务转向化解经营性债务,推动城投公司完成市场化转型,实现企业债务与地方财政债务的严格区分。
从地方附加税立法到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从转移支付结构优化到零基预算改革,从隐性债务置换到城投平台转型——这一套“组合拳”正在形成。短期靠中央“输血”稳运转,中期靠支出责任调整减负担,长期靠地方税体系构建强“造血”。
有一点是确定的:地方政府再也不能靠“卖地”过日子了。这个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旧模式,正在走向终结。而新的模式是什么?2026年的这些改革,就是在为答案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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