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催收人员永远能够找到你?
为什么从未联系过的朋友、同学也会被催收?
终于破案了,原来你的个人信息在催收眼中,只是一个可以用来交换的商品。
近日,根据《河南法制报》报道,两个催收员因侵犯个人隐私信息,被判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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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和潘某,是广东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催收员,主要进行借款人逾期债务的催收。但在催收过程中,为了达成目的,最终突破法律的底线,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催收不成,为获取借款人联系方式,突破法律底线
一次偶然的机会,朱某在某微信群联系上一个微信名“默”的人,这个告诉他,只要提供任何人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能给他找到借款人最新的联系方式。
因为在催收过程中经常遇到借款人不接听电话的情况,在明知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朱某仍从公司的催收平台上窃取14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拿来和别人交换,获得了10000条借款人的电话号码。
同公司的潘某更狠,以同样的方式非法盗取20000余条借款人信息,与“默”换取了15000条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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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朱某、潘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公开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朱某、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10个月牢饭,换2万条信息,值吗?不值。但这背后的信号,太值了。
这件事为什么重要?
我们接到催收电话时,对方总能精准报出你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甚至你单位领导的手机号,你是否怀疑过之前自己提供的?
除了自己被催收,明明没有填写任何联系人信息,但父母、同事,甚至数年没联系的高中同学、前女友都会接到催收电话,你知道原因吗?
接听催收电话之余,你是否还接到一些法务公司处理债务的营销电话,甚至还接到过伪装成债务协商的诈骗电话?
当你愤怒、恐惧、无助时,肯定有问过自己,他们怎么什么都知道?
通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这些极为隐私的个人信息,很多就是偷来的、买来的、换来的。而偷信息的人,几乎都是平台或催收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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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防夜防,内鬼难防!负债人即便有错,但其个人隐私信息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这些催收人员更不能不顾法律法规的要求,肆意侵害负债人的合法权利!
庆幸的是,类似的违法行为已经逐步走进了司法机关的视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具体来说,就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结语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催收公司或催收人员通过非法手段催收,就是违法。今天这两个催收员坐牢,是给所有“越线”的催收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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