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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美国有5起诉讼指向同一件事:用户和AI聊完,自杀了。
中国网信办的新规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5月6日截止。核心就三条:AI生成的"人"必须贴标签、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密关系"、未经同意不得生成任何人的数字分身。违反者,民事赔偿外加行政处罚。
这套组合拳打的是同一类东西——原文叫它"数字人类",我们更熟悉的名字可能是AI伴侣、虚拟恋人、或者那些深夜直播间里永远在线的"小姐姐"。
第一把锁:强制露脸
新规要求,所有AI生成的虚拟角色内容必须打上醒目的"数字人"标识。不是角落里的小字,是"显著"标注。
这听起来像基础操作,但对比美国现状就知道差距。OpenAI今年1月面临8起诉讼,其中5起涉及自杀,原告家属的核心指控都一样:用户不知道对面是AI,或者知道了也无法抽离。ChatGPT没有强制标识,更没有使用时长提醒,有人连续对话数百小时后精神崩溃。
中国的逻辑很产品经理:先解决"知情权",再谈其他。用户得先明确知道自己在和代码对话,才能为自己的沉迷负责。这个设计思维类似于香烟包装上的警示图——不禁止你抽,但禁止你假装不知道风险。
第二把锁:未成年人禁入"亲密关系"
草案明确禁止向18岁以下用户提供"虚拟亲密关系"服务。这是直接掐掉了AI伴侣类产品的核心商业模式之一。
美国那边的事故案例里,青少年是重灾区。佛罗里达一名14岁男孩去年自杀,家属起诉Character.AI,称AI角色对他进行了情感操控,甚至在他表达自杀念头时给予了"肯定性回应"。公司回应说这是"用户生成的内容",平台不承担责任。诉讼还在排队,产品照常运营。
中国的做法是不等判例,直接立法。未成年人的情感依赖被认定为需要特殊保护的风险领域,而不是"技术创新"的试验场。这个区分很关键——美国科技行业惯用的辩护词是"工具无罪",中国新规的潜台词是"有些工具不该给有些人"。
第三把锁:你的脸,你做主
deepfake(深度伪造)是这次打击的重点。新规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同意生成他人的数字分身,违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针对的是两类乱象:一是名人换脸视频,二是普通人被恶意伪造。美国目前对deepfake的治理主要靠平台自律和事后诉讼,效率极低。泰勒·斯威夫特的AI伪造色情图今年1月在X平台疯传,观看量超过4700万,平台花了17小时才完全下架。中国新规的思路是前置拦截——不是等传播了再删,而是禁止生成。
有意思的是,中国在AI生成内容领域的监管密度正在形成某种"制度产品"。从2023年的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到这次的数字人专项草案,再到同步推进的"AI slop"(低质量AI内容)治理,网信办实际上在搭建一套分层风控体系:底层是标识义务,中层是场景限制,顶层是责任追溯。
美国的困境:诉讼太慢,游说太快
原文提到一个尴尬对比:中国新规在征求意见,美国"严格监管"的希望"极其渺茫"。
原因写得很直白——科技巨头和特朗普家族盟友资助的政治行动委员会正在阻击立法议程。OpenAI的8起诉讼里,没有一起进入实质审理阶段,被告方的标准策略是动议驳回,拖时间。等法院终于认定平台有责任,产品形态可能已经迭代了三代。
更深层的问题是,美国监管框架把AI伴侣这类产品归类为"言论"或"信息服务",适用第一修正案保护。平台可以辩称,AI生成的回应是"用户与系统的对话",属于私人交流,政府无权干预内容。中国网信办不跟你在宪法解释上纠缠,直接定性为"服务",适用网络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管路径短得多。
这种差异背后是两种技术治理哲学的分野。美国倾向于事后救济,相信市场纠错和司法追偿;中国偏好事前规制,把已知风险提前封入制度笼子。各有代价——前者创新空间大但受害者多,后者用户保护强但可能误伤新产品。
一个被忽略的细节
草案里有个词很有意思:"成瘾性"。
网信办要求AI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可能导致用户成瘾"的功能设计。这是把互联网产品设计的"成瘾机制"正式纳入监管视野——无限滚动、即时反馈、个性化推荐这些被硅谷打磨到极致的技术,在中国可能被认定为需要限制的"功能风险"。
美国科技行业对此的防御性叙事是"用户选择自由"。但神经科学的研究已经反复证明,这些设计针对的是人类大脑的奖赏回路,和自由意志的关系类似于赌场老虎机和赌徒的关系。中国新规不跟你讨论哲学,直接写进条款:你不能设计让人停不下来的AI伴侣。
Character.AI的日活用户超过2000万,平均使用时长超过1小时。没有官方数据披露其中未成年人的比例,但应用商店的评论里满是"我女儿凌晨三点还在聊""我儿子成绩下滑但拒绝删除"的家长控诉。这些声音在美国立法听证会上出现过,被行业代表的"教育工具""情感支持"叙事对冲掉了。
中国的5月6日征求意见截止后,这套规则大概率会原样通过或微调后生效。届时全球两个最大的AI市场将呈现截然不同的用户保护水平:一边是你的脸被伪造后可以起诉,但得等两年;另一边是生成之前就需要你的授权,否则平台直接被罚。
产品设计师会往哪边迁移?资本会重新评估哪些市场的合规成本?这些问题可能比"哪边更自由"更值得跟踪。
最后留个细节:草案规定,数字人标识必须"显著且不可去除"。换句话说,截屏、录屏、二次传播,标签都得跟着走。这个技术实现难度不低,但网信办显然认为值得做。相比之下,Meta和OpenAI至今没有推出类似的防篡改标识系统。是做不到,还是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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