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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总工会发布开展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将采取十项举措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人民视觉
网约车司机穿梭街巷接单,外卖骑手顶着风雨送餐,同城货运员奔波往返送货,直播主播夜晚仍坚守岗位……随着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的深度融合,这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就业市场的“新主力军”。但他们在激活市场活力、稳就业促民生的同时,因用工模式特殊,常深陷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保参保率低、职业伤害保障缺失等权益困境。
近年来,我国探索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目前17个试点省份累计参保超过2500万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针对探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破局之路,中国城市报记者展开采访。
“灵活”背后的
“无保障之痛”
近年来,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打破了传统用工的时空边界,灵活就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数量超2亿人,其中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成为服务保障民生、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力量。
但这份“灵活”的背后,藏着诸多难以言说的权益痛点,成为压在相关劳动者心头的一块“石头”。
“我们和平台签的是合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出了问题只能自己扛。”从事外卖配送工作5年的李师傅坦言,去年他在配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花了近3万元,平台仅补贴了5000元,其余费用全部自行承担。
中国城市报记者调研发现,劳动关系认定难,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第一道门槛”。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之间被定性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就意味着他们被排除在传统劳动保障体系之外,成了权益保障的“边缘人”。
社保参保难,更是这一群体的普遍困境。由于收入不稳定、社保缴费门槛高、跨区域转移不便等原因,很多人无法享受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保待遇,“老了没保障、病了不敢治”成为不少人的心病。
此外,算法管控下的休息权被严重挤压,平台通过精准计算配送时长、订单量,设置“超时罚扣”机制,迫使劳动者超时工作、连轴转。部分外卖骑手日均工作时长超12小时,全年无休成为常态。
劳动报酬拖欠、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也屡见不鲜。不少同城货运司机反映,平台存在“压单扣钱”现象,部分订单结算周期长达1个月,遇到纠纷时,平台推诿扯皮,劳动者维权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多数人最终选择“忍气吞声”。
这些痛点,不仅影响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也制约着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政策红利落地
仍需打通“最后一公里”
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困境,国家层面持续发力,构建起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为这一群体撑起“保护伞”。
早在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便共同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平台企业的用工责任,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维权渠道。2022年7月,多地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高风险行业劳动者提供基础保障;今年,试点将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并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3个核心行业平台总体纳入保障范围。
“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动平台企业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依法合规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根本遵循。然而,中国城市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政策红利的释放仍面临诸多梗阻。
平台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最突出的问题,部分平台以“合作关系”为由,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甚至通过拆分订单、外包用工等方式,进一步模糊用工关系。
“平台口中的‘去雇主化’,本质上是推卸责任的借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韩桂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核心瓶颈,一方面在于平台刻意否认雇主身份,另一方面在于平台经济监管方面的短板。
韩桂君说,平台对劳动者的隐性控制力远超传统用工。依据劳动平等原则,平台劳动者理应享有与传统劳动者同等的保障权益,可按每日劳动时长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分别适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基层执行层面的适配性不足也制约着政策落地。目前,各地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部分地区对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把握不一,导致劳动者维权时“各说各理”,维权难度加大。同时,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不足,还缺乏便捷的维权渠道,使得政策难以真正惠及每一位劳动者。
多重因素叠加,致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仍未完全打通。
多方协同破局
让劳动者不再“无依无靠”
众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既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家庭的顶梁柱。如何让他们卸下权益“包袱”,安心奔波在城市街巷,真正实现“劳有所得、伤有所偿、老有所养”?
谈及权益保障的制度堵点,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文芳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大难题相互交织,阻碍了权益保障工作的推进。“首先是劳动关系认定难,传统认定标准与平台灵活用工模式脱节,平台通过‘去劳动关系化’设计,将劳动者排除在法定身份之外;其次是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地不畅,扩围后未形成普遍法定权利,基层执行不一、理赔流程繁琐;最后是社保参保难,受收入不稳定、跨区域接续不便、平台参保义务缺失等因素制约,很多劳动者只能‘望社保而兴叹’。”
在吴文芳看来,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的关键,在于破解政策落地堵点、完善长效法治支撑。唯有聚焦基层执行、平台履职等核心环节,推动保障工作从“政策引导”向“法治规范”转变,才能让权益保障真正惠及每一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吴文芳建议,未来应从“政策引导”转向“专门立法”,确立劳动关系“从事实”认定原则,推动算法透明化、契约化,将劳动报酬、休息权等核心权益纳入集体协商,建立以劳动事实为基础、平台责任为核心的保障体系,实现从“身份认定”到“权益保障”的根本转变。
韩桂君表示,长效保障的关键在于立法、行政、司法协同发力,明确平台用工的劳动关系属性,要求平台做到算法透明,杜绝以算法为借口推诿责任。她特别提出,职业伤害保障费用应参考工伤保险模式,由平台全额承担,同时通过劳动者谨慎履职、平台优化考核、工会强化监督等多方联动,防范职业伤害发生。
“除此之外,工会的作用不可忽视。”韩桂君补充道,应推动工会履行维权职责,通过“一涵两书”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同时从根本上构建普惠医疗、普惠养老制度,打破身份差异,实现公共服务无差别覆盖,让每一位奔波在城市街巷的劳动者,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实现“劳有所安、劳有所得、劳有所尊”。
近期,全国总工会发布开展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将采取十项举措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案提出,2026年将聚焦平台企业建会入会、以算法为核心的集体协商、重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服务项目落地等,全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刁静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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