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15号)。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同意国泰海通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本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国泰海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国泰海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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