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
淄博市商务局发布
关于继续实施淄博市汽车报废更新和 置换更新直接申报补贴的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充分享受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红利,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在淄博购买新车的(以淄博市内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同时符合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政策要求的,无需领取补贴资格,可直接申报补贴(消费者须在购车后30天内完成申报资料上传)。后续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视情对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淄博市商务局
2026年3月30日
来源:淄博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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