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16时,襄汾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紧盯追逃工作不松懈,通过细致摸排、精准研判,成功锁定流窜至我县伺机作案的上网逃犯卫某某行踪,迅速出击,在新城镇大运路黄河宾馆门口将其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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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卫某某(男,43岁,翼城县南梁镇南梁村人)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4日期间,流窜至绛县盗窃供电电瓶、空调外挂机,2026年3月17日被绛县公安局依法上网追逃。目前,逃犯卫某某已移交绛县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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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此提醒
心存侥幸的在逃人员
早日投案自首
争取从宽处理
同时对隐瞒、包庇、窝藏在逃人员
为在逃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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