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
去年上半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主要是针对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这件事情。所以要说这件事情,原因是:一位前人民日报的副总编写了一篇文章在网络上流行了好几年,长盛不衰。文章的题目就是“困惑很久,不吐不快”,非常吸引人。所以被不少公众号转来转去,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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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就是,一些专家把政府特殊津贴作为荣誉称号拿出来示人。他认为政府特贴仅是享受某种待遇,不是荣誉,不值得拿出来炫耀。
由于这篇文章不断在转发,所以影响很大。一些人也很有意见,觉得这个事吵来吵去,没有什么意义。而且造成了大众对专家群体的反感。
当然,这个观点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不管什么荣誉称号也不值得公开炫耀。但是不少同志认为比较委屈,觉得政府特殊津贴的发放,那点钱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如果说90年代发给一两万块钱还算是一笔能够算的上生活津贴的话,那么后来长期延续的一次性2万块钱的津贴,在专家们的工资比例中根本就不值一提,占的比例很小了。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本人以副研究员的身份,因为科研成果突出,从而获得了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并发放了一次性5000元的津贴。当时我的工资每月只有200多元。5000元相当于两年的工资了,但我更看重的是他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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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政府特贴证书中明确指出:“XXX同志:为了表彰您为发展我国XXX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特发给怎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证书”。也就是说,国家主要是肯定了你的突出贡献。印象中是,自从90年代初设立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以来,原来80年代所评选的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就停止了。可能是由政府特殊贴取代了突贡专家的称呼。
而在一般人看来,政府津贴只是发给你一点钱,并不认为这是荣誉称号。那位主编同志可能就是这样认为的。我猜想他也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有评上政府特贴,所以才表示不满。
据了解,国家针对专家评审这个荣誉称号时,对于不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的领导干部,是从严掌握的。主要是怕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占用了一线工作的科研教学工作者的名额。
根据百度百科查询,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需要严格的条件。每两年评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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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年发表了这篇文章以后,没想到引起了很大反响。阅读量达到4万多人次。这篇文章的转发量也超过了千次,而留言则是五花八门。
我这篇文章核心观点就是:应该把这种荣誉称号恢复到它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贡献和肯定上,而不是放在钱的补助或者津贴上。
因此我建议恢复它的“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而不是用政府特殊津贴来表示。因为现在多数专家月工资都超过了1万元。以国务院的名义发放2万元一次性津贴,实在是体现不出对专家的激励作用。而作为专家们更重视的是它的荣誉称号的价值,而不是拿了国家多少钱才光荣。
令人不太理解的是,原来山东省政府曾经评定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来由省政府发给证书。并且连续5年每月有1000元的补助。大家都觉得这种形式挺好的。
但是最近了解到。省“突贡专家”的这种荣誉称号也改成了政府特殊津贴,但盖的是省政府的大印。而实际上的补助则由过去的6万元变成了一次性的1万元。不但钱减少了,而且荣誉称号也变成了津贴。我觉得远不如过去荣誉称号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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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强烈建议将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称号恢复为国家级或者省级的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使这些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专家更有荣誉感。而不仅是拿了国家的生活补贴。
何况现在的各种人才计划,各种荣誉称号,比如说“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等,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补助,而以国务院的名义发这一点补贴,实在是有点名不副实。
二,关于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问题
每年一到年终,几乎每个单位都会评选先进工作者,以单位的名义发一个奖状,一点也不稀奇。因此很多人都不把这个荣誉称号当回事。
而劳动模范则不一样,不是哪个单位能随便评的。只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和各个大的行业等权威机构才能评选,评出的劳动模范能够享受一定待遇。比如说省级以上的劳动模范,退休时可以享受退休金增加5%~10%的待遇。每年各级工会都对劳模有慰问,发放慰问金。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劳动模范的称号分开设置了。规定只有企业单位和农业部门评选的先进模范统称为“劳动模范”。而机关和事业单位评出的先进英模称为“先进工作者”。
现在全国和省级劳模都是每五年评选一次,数量受限,条件十分严格。表彰会也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时进行表彰。虽然先进工作者也享受劳动模范的待遇。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一般理解中,先进工作者到处都是,比劳动模范要低N个档次,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也可能当初改名字的时候,某些同志认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同志都是从事脑力劳动,不直接从事体力劳动,所以不能称为劳动模范。这里就是暗含着一个前提,即不承认脑力劳动也是劳动,知识分子也是劳动者,也就否定了知识分子作为劳动者的本质属性,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记得在70年代末,文革结束以后,中央就明确指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一样,都是劳动。知识分子也是劳动者,应该同等对待。而时至今日,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分开设立,这是把人们的思想又弄糊涂了。难道管理者和知识分子不是劳动者吗?他们不能成为劳动模范吗?这是一个需要在理论上需要澄清的问题。
新中国建立以后,劳动模范是一个非常崇高的称号。一直在人们心目中是楷模、是榜样。但是现在称号一改,比如说某同志获得了先进工作者的称号。虽然证书上也盖着政府的大印,但在人们的理解中,这些人不是劳动模范,而是到处都存在的先进工作者。使这个称号的含金量大大降低了。
许多同志为了说明这个称号的意义,往往在先进工作者后面加一个括号,注明是“劳动模范”。否则就得不到大家的认可。
因此建议今后不要再区分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把评出的先进英模统一称为劳动模范。不要再用先进工作者的称号。便于社会形成统一的共识,避免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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