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近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桩特殊的离婚纠纷执行案件。法院判决车辆归女方所有,但这辆车却被“困”在停车场几个月,还累积了一笔6000余元的停车费……这笔停车费由谁来付?两人不愿见面,怎么交付车辆?这两道执行难题,摆在了执行干警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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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就在那儿,但我就是拿不到。”林某有点失望地说。原来,贺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将车停放在某停车场后便置之不理。判决生效后,虽然贺某通知林某取钥匙自行提车,但因林某不愿面对贺某,更不愿承担高额停车费,双方就此陷入僵持。数月过去,车身已蒙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成了停车场内的“重点关注对象”。更令林某焦虑的是,停车费还在不断累积,“每多停一天,就要多掏几十块钱,真是急死人了。”
为解决这些问题,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前往停车场现场交接。岂料两人一见面便剑拔弩张,相互指责,争吵瞬间爆发。见此情景,执行干警迅速将二人隔离,采取分别约谈的方式了解情况。经现场查看,车子状况良好,但停车场负责人表示,该车已欠下6000多元停车费,必须结清费用才能开走。这笔“滞留成本”由谁承担?林某态度坚决:“是贺某停车产生的,应由他承担。”贺某不甘示弱:“车子已判给了林某,应由车主买单!”面对僵局,执行干警从情理与法理的双重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调解,深入分析利弊及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一轮轮的“背对背”沟通,双方的态度均有所松动,最终达成“由贺某承担60%、林某承担40%”的解决方案。同时,让双方感到格外暖心的是:执行干警主动与停车场负责人沟通,经协调,为二人减免了1000多元停车费。付清费用后,贺某爽快地交出了钥匙。“本以为还要拖很久,没想到法官这样帮我们想办法,既解决了问题,也不用面对面尴尬。”林某拿到车后不禁感慨道。一场因“不愿相见、不愿承担费用”而卡壳的执行僵局,在执行干警“背对背”的智慧协调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建邺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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