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时许,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三家子村农民在该村通往松花湖度假村的“猴岭”处突然发现一男一女两具遭人枪击的尸体。
下午4时30分,风驰电掣的警车伴着刺耳的警笛声,载着丰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学志及技术中队的侦查员们首先赶到了案发现场。
经侦查员们初步勘查认定,此地非第一现场。现场勘查一结束,两具尸体被抬往吉林市公安局尸体解剖检验所。
尸检结果表明:男尸,年龄在32~35岁之间,女尸,年龄在25~27岁之间;两人头部各有一处枪伤,其中女尸颅骨内遗留一粒六四式或七七式手枪子弹弹头;2人身上均有刀伤,累计达16处;2人同时在无备状态下或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被害,死亡时间大约在2天前,最长不超过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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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发生,引起了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7月18日上午,吉林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秦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岳忠田和刑警支队支队长宋有生任副总指挥的“7·17”案件侦破指挥部,并迅速形成以刑警支队为主力,市内四区刑警大队为依托的整体作战态势。
按照指挥部的部署,专案组首先将查找尸源作为此案侦破工作的首要环节。
7月18日上午,丰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们来到吉林市几家新闻单位登播“认尸启事”,其他昌邑、船营、龙潭三分局的刑警大队也迅速行动,很快便将“认尸通告”印发给广大群众,查找尸源工作在全市迅速铺开。
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当天下午4时许,刑警支队专案二大队侦查员刘国平获得一条信息:一姓张老人的女儿失踪2天,女儿特征与“认尸启事”中的女尸相符。
老人很快被领到指挥部。经辨认,女死者正是老人的女儿。据老人介绍,其女儿时年28岁,在某酒店当服务员,最近结识一个姓于的男人,并于20多天前在船营区向阳小区租了一间房,与那于姓男子住在了一起。那个姓于的男人自称是长春市人,叫于存海。
经老人继续辨认,男尸正是与张女士住在一起的于存海。
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刑警支队长宋有生、副支队长武海峰立即率人找到了张某的暂住地。
一进屋,他们便闻到一股刺鼻的尸臭味。侦查员们通过细致地现场勘查,终于从卧室的地毯、墙壁等处提取了不仔细查找绝难发现的血迹,经化验正是死者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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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此地为第一发案现场,但室内物品井然有序的摆放和一些生活必需品的消失,又给人一种人走家搬的感觉。
机警的侦查员们通过进一步细致的现场勘查,分析认定凶手与死者是熟人。
7月18日夜晚,侦查员通过多方查找,终于获悉于存海生前与3名被称为“小民”、“小庚”、“老七”的人接触频繁,行踪诡秘的案件线索。
但是,于存海究竟是何许人也,与“小民”、“小庚”、“老七”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到底有何来往以及“小民”等3人的真实姓名及住址、身份是什么,侦查员们却一无所知。
指挥部当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派人迅速查清于存海的身份,另一路人马深入挖查“小民”、“老七”、“小庚”3人的行踪。
7月19日,星期日。上午,丰满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学志带人通过对全市近百个叫“小民”的人逐一进行剥茧抽丝的走访调查,终于获悉此案中的“小民”叫董丛文,系舒兰市水曲柳乡农民的案件线索。1995年,该人因盗窃被判刑3年,1998年3月刑满释放。
指挥部当即决定由刑警支队专案一大队中队长李士宇同杨学志等人立即赶赴舒兰市开展工作。
与此同时,昌邑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们广泛发动群众,很快便弄清了“老七”名叫英有良、“小庚”真名叫刘立庚的重要案件线索。经查,“老七”与“小庚”2人为狱友,且都刚刚出狱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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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一声令下,“7·17”专案侦破组的各路精兵直扑英有良、刘立庚的住处,但英有良、刘立庚2人早已踪迹皆无。
7月19日傍晚时分,在岳忠田副局长的直接指挥下,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武海峰顾不上休息,连夜率领侦查员赶往舒兰市公安局,与先期到达那里的杨学志及舒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卢亚江副大队长会同一处,展开对犯罪嫌疑人董丛文的抓捕行动。
舒兰市公安局水曲柳派出所民警夏春民介绍说,下午曾有人看到董丛文领2个陌生人回水曲柳了。但是,转眼间3人便不见了踪影。
指挥部果断施策,决定连夜展开清查工作。
一夜工作未果,7月20日清晨,指挥部决定抽调全地区760名刑事侦查员全员齐上阵,分赴3个战场,开展查缉英有良、董丛文、刘立庚3人的工作。
所有参战的指战员们,白天顶着炎炎烈日,夜晚忍着蚊虫叮咬,足足工作了20多个小时却始终一无所获。
查缉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同时,调查核实于存海的真实身份的工作也在紧张地进行着。
7月19日一上班,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杨吉祥与专案二大队队长孙伟带领侦查员立即开赴长春市。在长春警方的密切配合下,侦查员们通过秘密调查,查明于存海还曾用“革松源”的身份证住过宿。但是,通过进一步工作,侦查员们获悉真正的革松源的身份证早已丢失,于存海真实身份愈加是个谜。
7月21日,指挥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获取了董丛文有一女友叫赵迪,住在牡丹江市,并通过进一步工作截获了赵迪在“7·17”案发前后多次托人捎信让其男友董丛文去牡丹江会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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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6时,岳忠田副局长经缜密分析思索后,决定派专案一大队副大队长王远征带人连夜赶往牡丹江市,发现董丛文等人立即拘捕。
夜深了,已经连续一周没有回家休息的专案二大队队长孙伟,坐在办公室里翻阅近年来各地的案情通报及嫌疑人犯通缉令。2个小时之后,一张黑龙江省公安厅于1998年1月25日转发的《通缉令》突然跃入孙伟的眼帘。只见白纸黑字赫然写着:“1998年1月1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侦破系列特大冒充警察抢劫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捉4名,2人在逃”,“在逃犯罪嫌疑人邢乾,化名于存海、革松原,男,1966年8月23日出,住长春市宽成区孟家桥北十条,潜逃时携七七式手枪一支……”
犹如漆黑的草原中看见一点星光,孙伟兴奋得忘记了一夜未眠的疲劳,连夜将情况同哈尔滨市警方进行沟通,得知“7·17”案的死者于存海,真名叫邢乾,是哈尔滨市警方通缉的要犯。
经技术检验,邢乾被枪杀的手枪正是他1998年1月在哈尔滨市七台河宾馆伙同别人冒充警察从七台河煤矿一主管政法的副书记那儿抢到的。
至此,“7·17”案件侦破工作终于有了眉目。
7月22日早晨8时许,王远征等人来到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巡警支队的大力配合下,王远征等人于当天上午10时即赶到与董丛文进行联系的女青年赵迪家附近,并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董丛文与英有良、刘立庚已于昨日来过赵家的重要线索。
专案组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目前只有董丛文一人在赵家,其余2人下落不明。事不宜迟,王远征副大队长当机立断地下达了命令:冲进赵家,活捉董丛文。旋即,躺在床上与赵迪聊天的董丛文毫无防备,即被冲进屋内的侦查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生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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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下午,专案组通过秘密工作获取了2名分别姓杨和姓陈的女青年正在陪英有良、刘立庚2人在录像厅看录像的可靠消息。在牡丹江市公安局30名特警队员的全力配合下,王远征率领抓捕组立即将录像厅围了起来。
当晚20时零5分,英有良、刘立庚刚一迈出录像厅,就被双双摁倒在地。
侦查员们不惧疲惫,连夜将刘立庚等3名犯罪嫌疑人押回吉林市。
23日,指挥部组织突审组立即开展对3人的突审工作,不给他们一点喘息机会。
由于3名犯罪嫌疑人均受过打击处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审讯工作困难重重。一直到晚上9时,犯罪嫌疑人刘立庚才交代了自1998年5月以来,伙同英有良、董丛文等人由于存海带头,冒充警察,分别在四平、齐齐哈尔、牡丹江和吉林市抢劫作案16起,抢劫现金、手机等财物的犯罪事实。但对“7·17”案3人均矢口否认,审讯工作陷入了僵局。
7月24日,审讯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头脑冷静、思维敏捷的刑警支队长宋有生再次提醒大家针对“7·17”大案,在审讯时一定要拓宽思路,不能只局限在3人一起作案的小框框里,要多设想一下能否是他们其中几个人合伙干的,或者是其中一个人勾结别人干的,甚至就是一个人作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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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焦点聚集到了排查3名嫌疑人是否占有杀害邢乾及其女友时间的重要环节。
专案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负责突审工作的刑警支队专案一大队将审讯情况及时传递给了负责调查核实的专案二大队,专案二大队再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一大队。直到下午3时,经过反反复复的激烈较量,审讯工作仍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晚,专案组改弦易辙,将突破口选在了最先交代问题的刘立庚身上。尽管他在交代其他问题上显得十分积极,但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的心理?刘立庚掌握驾驶技术,会不会是他一人作案后又借车移尸他处呢?尽管他极力表白自己的清白,但为什么却对7月14日和4日的行踪说不准呢?侦查员们的大脑在飞快地转动着。
“刘立庚。你再好好想一想,从7月13日开始一直到你被捉为止,白天黑夜你都和谁在一起?”专案一大队大队长于卫东再次向刘立庚发起了凌厉的攻势。
“13日,白天晚上我都和老七、小民他们在一起;14日,白天我和我女友赵迪去逛的街,晚上在神州大酒店开的房,还请大夫为我打了针;15日,白天我去同学处,晚上和老七、小民一起吃的饭,最后一起住的浴池。”刘立庚十分流畅地回忆着一切。
“不对!你在说谎。”于卫东大队厉声喝道。
原来,侦查员们对刘立庚的每一句话都进行了反复核查,结果发现刘立庚在说谎。7月14日晚上,刘立庚根本没和赵迪在一起。随后,孙伟带领侦查员又经过反复核对英有良、董丛文等人的供词,证实刘立庚7月15日晚上与英、董二人吃完饭后即去向不明。
7月25日,星期六。
上午10时,已经被先行拘留的刘立庚再次被押到审讯室。精心布置的审讯室,庄重威严。正襟危坐的岳忠田副局长目光炯炯,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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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如此威严的阵势,刘立庚心头不禁一颤。随着谎言被一一戳穿,自知大势已去的犯罪嫌疑人刘立庚只好缴械投降,原原本本地交代了枪刀并用,杀死邢乾、张某并将2人尸体移至“猴岭”的全部犯罪事实。
原来,邢乾、刘立庚、英有良、董丛文这个犯罪团伙,带有典型的智能性犯罪倾向。首要人物邢乾曾当过武警战士,从部队复员后先到某市司法局当了一名看守员。1997年,该人因长期旷工被开除。在被开除之前,邢乾即开始了疯狂的犯罪活动。
据公安部门侦查了解,邢乾自1996年以来,先后组织了3个犯罪团伙身着警服,冒充公安民警在长春、吉林、四平、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城市疯狂从事抢劫活动,累计作案52起,抢得现金、财物总价值达82万余元。1998年1月,邢乾在哈尔滨市抢得一支七七式手枪及6发子弹后,犯罪活动愈加猖狂。
1998年5月,邢乾窜至吉林市。在短短几天时间里,他就与英有良、刘立庚、董丛文等人结成团伙并自封为大哥,教授犯罪手段,训练作案过程。仅6月末至7月初的短短几天时间里,这一犯罪团伙即在吉林市抢劫作案11起,其中7月12日一次就抢得现金1.8万元,“变色龙”手机3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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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邢乾本人心狠手黑,每次作案后除将少数零头分给手下外,其余全部据为己有,引起了刘立庚等人的强烈不满。再加上邢乾行踪诡秘、遇事守口如瓶,从不向手下人透露自己的底细,使得刘立庚等人逐渐对其产生了恐惧感。尤其是刘立庚等人发现邢乾手中有枪后更加恐惧,怕以后一旦做成“大买卖”,邢乾不但会独吞了赃物,甚至还会将他们干掉灭口。
7月14日夜晚,刘立庚来到邢乾与女青年张某的住处借宿。听着邢乾如雷的鼾声,无法人睡的刘立庚突然产生将邢乾杀死的念头。
7月15日凌晨4时,一直佯装看电视未眠的刘立庚经过一夜反复思想斗争后偷偷起身,蹑手蹑脚地抄起邢乾放在皮包里的手枪,将子弹悄悄上膛后,朝熟睡中的邢乾和女青年张某开了枪。心狠手辣的刘立庚唯恐2人不死,又先后在2人身上乱刺数刀。之后,刘立庚抢走邢乾包内的7000元现金,关掉电视机,擦净血迹,走出第一现场。
7月15日夜,刘立庚从朋友处借了一台双排座小货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两具尸体弄到车内后,又将邢乾的手枪及贵重物品席卷一空,之后驾车将尸体拉至“猴岭”处扔掉。
刘立庚做完这一切,没有告诉任何人,迅速将第一发案现场打扫干净,同时找到现场遗落的子弹头和子弹壳,摆放好家具,制造了搬家的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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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夜,英有良发现邢乾失踪后,还以为邢乾怕事先跑了,立即召集刘立庚、董丛文2人也一起出逃。英有良的想法正合刘意,刘立庚赶忙买了一只密码皮箱,将手枪、匕首及7000余元现金锁入箱内,交由同学张凯代为保管,随后与英有良、董丛文2人一同跑到了牡丹江市。
时针已指向7月25日上午10时15分。听完刘立良的交代,长长出了一口气的岳忠田副局长立即指派武海峰、孙伟等人迅速抓捕张凯。
下午1时许,张凯被缉拿归案。
侦查员们从刘立庚托付给他的密码箱内取出全部赃物,至此,扑朔迷离的“7·17”大案终于真相大白了。
次年,刘立庚被判处死刑;英有良、董丛文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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