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在外,安全至上,可装修工人等户外、高空作业者,一旦施工中受伤,往往会遭遇维权难题。近日,装修工人黄某杰的经历就极具代表性——施工摔伤后,承包方以“签过免责协议”为由拒绝赔偿,最终在民警介入下,他成功拿到赔偿款,也给所有打工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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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黄某杰受火锅店店主夏某强邀约,前往该火锅店从事装修工作。施工过程中,他不慎意外摔伤,经诊断为左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后续治疗产生了巨额医疗费用。起初,承包方支付了部分费用后便不再过问,黄某杰及家属多次主动联系协商赔偿事宜,均被对方以“双方签订事故免责协议”为由拒绝,维权陷入僵局。
走投无路之下,黄某杰于2026年3月9日向铜草花园社区警务室求助。民警陈厚华、综治干部闵春莲第一时间介入,组织店主夏某强、承包方殷某、转包方及黄某杰四方开展调解。面对承包方的免责主张,民警当场释法明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工伤概不负责”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最终,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四方达成一致协议:夏某强承担黄某杰全部医疗费用,同时与承包方殷某共同一次性补偿黄某杰43000元,困扰黄某杰多日的维权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在此提醒各位装修工人及广大务工者,务工时若遇到要求签订“工伤免责协议”的情况,一定要坚决拒绝。即便不慎签订,该类协议也属无效,一旦发生工伤,要及时保留证据、主动求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勿因对方的免责说辞放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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