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麻醉鱼”的消息,让我这个特别爱吃鱼的人,心里堵得慌。不说几句,实在难以平息那股愤慨。
新闻里说得清楚:为了让活鱼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静、减少损耗,一些商贩使用丁香酚、MS-222(甲磺酸三卡因)甚至工业酒精等化学物质给鱼“麻醉”。这些本该在休药期净化后才能上市的鱼,往往被直接送进了市场,端上了消费者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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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酒精里含有剧毒甲醇,直接食用可致人失明、脏器损伤;丁香酚长期大量摄入,会损伤肝肾。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央视记者走访重庆、山东临沂、安徽宿州等地水产市场后,亲眼所见的事实。
更让人心惊的是,国外对此有明确规定——使用过这类化学物质的鱼,必须在净水中养殖至少21天才能上市。而我们的市场上,这些鱼连21小时的净化都没有,就被卖给了毫不知情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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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各地迅速行动。某地排查了2534家经营户,发现了44家违规使用麻醉药品的“不良商家”。官方通报里,这个数字算不算“不幸中的万幸”,我不好说。但新闻中那些商贩“这是常规操作”的坦然,那些在镜头前毫不避讳的交易场景,让我不得不问一句: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麻醉鱼”,悄悄游进了千家万户的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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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没有被查到的商贩,在哪里?那些明知有害却依然使用的从业者,还有多少?这些问题不弄清楚,我们以后还能放心吃鱼吗?
说实话,我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懂科学、只会情绪化恐慌的人。我理解活鱼运输确实存在现实难题——鱼在长途运输中因为应激反应互相碰撞,掉鳞、死亡,损耗率确实不低。我也理解,任何行业都有降低成本、减少损耗的本能需求。但问题是,这种成本,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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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感到无力的,是这件事背后折射出的某种普遍现象。央视曝光后,舆论哗然,人们义愤填膺,纷纷谴责。可过不了几天,热度一退,一切照旧。那些违规使用化学物质的商贩,可能换个地方继续卖鱼;那些“不良商家”,换个招牌照样经营。真正受到惩罚的,似乎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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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一个词——是非观。放在过去,这种拿别人的健康换自己利益的行为,叫做“造孽”,是会被人戳脊梁骨的,是要遭报应的。那时候的人,是非分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心里都有一杆秤。可如今呢?即便被曝光了,即便舆论骂声一片,那些造孽的人,日子照样过,生意照样做。是非的边界,仿佛越来越模糊了。
当一个时代的是非观出了问题,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这种模糊付出代价。今天是被麻醉的鱼,明天可能是被药水泡过的水果,后天可能是被添加剂喂大的肉。今天受害的是别人,明天可能就是自己。
《太上感应篇》里有句话:“取不义之财,犹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意思是,谋取不义之财,就像吃发霉的肉干充饥,喝毒酒解渴——肚子是填饱了,口渴也止住了,但离死也就不远了。这话说得重,但道理不重。赚钱没有错,但昧着良心赚钱,拿别人的健康换自己的利益,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食品安全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监管部门的单方面责任。它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底线共识。卖鱼的人,心里应该清楚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买鱼的人,也应该多留个心眼,多问一句、多看几眼。而我们这个社会,更应该有清晰的是非观——该罚的罚,该关的关,绝不能让“常规操作”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
说到底,我还是想吃鱼的。清蒸鲈鱼、红烧带鱼、酸菜鱼、水煮鱼……每一道都是心头好。我不希望因为这些“麻醉鱼”,让一道美味变成健康的隐患。我更不希望,因为某些人的贪婪,让我们对食物失去最基本的信任。
所以,该查的继续查,该罚的坚决罚,该曝光的绝不手软。那些赚昧良心钱的人,也请记住《太上感应篇》里的那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至于我们这些爱吃鱼的普通人,除了希望监管更严、执法更硬之外,能做的,大概就是多留个心眼,尽量去正规市场买鱼,多问问鱼的来源,别贪便宜买那些价格低得离谱的活鱼。毕竟,吃进嘴里的东西,小心一点,总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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